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媽在女兒房內發現摩鐵礦泉水 一查發現幼女與3男嘿咻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民邱男、賴男、黃男2年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未成年少女小蘋,先後與小蘋發生
性關係,少女媽媽發現女兒房間內有摩鐵的礦泉水,詢問女兒後報警處理,台中高分院依
妨害性自主罪將邱判刑7月、猥褻罪判3月;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賴6月,猥褻3次判10月;依
妨害性自主罪判黃男5月。
判決書指出,邱男於2018年7月間,透過tatk匿名隨機聊天交友APP認識快滿14歲的少女小
蘋,同月間在公園猥褻小蘋,又騎機車載她到旅館,先後2次發生性關係。
同年8月間,賴姓男子也透過tatk匿名隨機聊天交友APP認識小蘋,他駕車載少女到中市龍
井交流道附近某處空地,猥褻少女得逞;又2度載少女至摩鐵泡澡猥褻;同年10月間,在
摩鐵與少女發生性關係。
2018年12月間,黃男透過tatk匿名隨機聊天交友APP認識少女小蘋,同月9日下午,他駕車
載少女至摩鐵,未違反少女的意願下,與少女發生性關係。
事後,小蘋的媽媽發現女兒房內遺留摩鐵礦泉水,經追問女兒並報警處理,警查出3男與
未成年少女嘿咻,經檢察官起訴。
台中高分院合議審酌,邱男、賴男、黃男均前無犯罪科刑紀錄,然3男為滿足個人性慾,
既知少女小蘋心智發育未臻成熟健全,對於性行為缺乏完全自主判斷能力,未克制情慾與
未成年少女銾生性關係,予以判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169822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