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這案子會鬧到判決就只因為一個原因
多益福生技有限公司不服就業歧視評議會的判決
開罰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公布名稱、負責人姓名。
提起行政訴訟抗告
訴訟雙方是負責人林達鎰和高雄市勞工局
至於盧女士呢?
沒查詢到有相關民事訴訟確認勞雇關係
也就是說在開罰之後盧女士本人的案子應該已經結束
也就是說該拿到的補償都已經拿到
處分書文號:高市勞就字第10931349300號
處分日期:109-02-20
違反法令條款 違法法規內容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 婚姻歧視-雇主以受僱者婚姻狀態為由予以資遣
任職時間是108年五月
最後結果是開罰30萬
那盧女士最佳的狀況就會是確認勞雇關係
也就是到裁定賠付之前的月薪都可以照領
30萬當然是政府拿走了
但是盧女士絕不可能沒拿到該有的賠償
屏除這案子不說
其實會用類似手法去"測試""爭取"權益的人
並不會罕見
新聞隨便找都一堆
不過以我們普通的勞工來說這種新聞越多.
也能幫老闆上一堂課
至於上完課是會變成更刁鑽
還是更友善勞工
那就不知道了...
※ 引述《nobody0303 ()》之銘言:
: 看到這篇文章底下的鄉民推文
: 我笑了 這30萬是繳給政府的罰金
: 那女生一毛錢都沒拿到
: 還有人在講她心機很重 還先錄音
: 如果今天她沒錄音
: 這件事不就直接被搓掉了嗎
: 何況這篇新聞寫的都是僱主講的
: 你怎麼知道她面試時是不是真的有講已婚未婚?
: 職場本來就不能用是否已婚作為開除理由
: 任何用這種方式的資方都該被罰
: 如果對方是誠信問題
: 你大可用誠信問題去開除別人
: 但錄音檔內容很明顯就不是這樣
: 怎麼還一堆鄉民在幫雇主講話阿
: 台灣勞工只會互相酸來酸去
: 難怪鄉民會被資方壓榨一輩子
: 根本就自找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