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街頭鬥毆危害巨大 3嫌求處無期 2嫌15年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21-01-16 09: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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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鄭淑婷、邱俊福/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街頭鬥毆危害巨大 3嫌求處無期 2嫌15年
4.完整新聞內文:
去年六都聚眾鬥毆件數
2021/01/16 05:30
街頭鬥毆幾乎天天上演,大規模的群毆也不時出現,為了維護社會安寧,全國各地警方都
在全力壓制這類擾亂治安的大亂鬥事件。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生在去年9月、約有20
多人的街頭聚眾鬥毆釀1死案件,認定該案「街頭逞凶、已對社會治安造成巨大危害」,
不只認為揮刀男犯下殺人罪,起訴後共將5名被告具體求處重刑,其中3人求處無期徒刑、
2人求處15年。
街頭逞凶 全國警方全力壓制
全案起因於16歲曾姓少年與另名林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去年9月9日深夜,雙方約在桃園市
中壢區大同路一家服飾店前談判,曾少找來黃、邱2男助陣,黃又撂來趙男、2名王姓男子
等人前往;林男則找溫男、江男陪同,雙方一到場就打起來。
曾少的一方分持彈簧刀、球棒、安全帽、花盆、路邊旗座等行凶,溫、江2人被打趴在地
,幫友人助陣談判的36歲溫男還遭人刺中胸腹,眾人見狀鳥獸散,溫後來不治。
目擊者說,當時有20多人大亂鬥,有人群毆時叫囂「要讓他死」。警方陸續逮捕涉案者,
經查持彈簧刀的是趙男,他供稱揮刀刺溫男背部,黃承認參與鬥毆,邱男則被目擊者指控
有出手,至於2名王姓男子,推稱自己只是幫忙載人而已。
檢方審酌18歲黃男、21歲趙男、27歲邱男、19歲王男與23歲王男5人,僅因他人債務糾紛
就持器行凶,犯罪地點在街頭且群聚鬥毆,對往來公眾所造成的危險大增,對社會治安造
成巨大危害,依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曾少部分,另移由少年法庭審理,其餘陸續被查出
的涉案者,檢方另行簽分偵辦。檢方本次起訴的是第一波被告,其餘持續偵查中。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2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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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GoStyle (哥是薇閣style)   2021-01-16 09:52:00
street fighters
作者: JustinCy (Step by step)   2021-01-16 09:53:00
作者: seuil ( )   2021-01-16 09:53:00
有人看到春麗的內褲嗎
作者: crazydj (萍水相逢~..~)   2021-01-16 09:54:00
判重一點 一群沒在繳稅又爽用福利的垃圾
作者: JAY711230 (DF)   2021-01-16 09:58:00
就是些垃圾寄生蟲,能在判重點嗎?
作者: LoveMakeLove (愛製造愛)   2021-01-16 10:03:00
要不然打完進警局隔天沒事出來誰會怕??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21-01-16 10:12:00
不是大家分刑期 除一除關個半年嗎
作者: widec (☑30cm)   2021-01-16 10:16:00
nice
作者: chanceiam (色老宅)   2021-01-16 10:18:00
法官認同再發新聞好嗎?菸共太子
作者: reil (REIL)   2021-01-16 10:21:00
古惑仔
作者: caesst85149 (cajhwunc)   2021-01-16 10:25:00
就像店家定價一樣 開來讓法官殺刑期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21-01-16 11:41:00
街頭打架判的比貪汙 殺人還重 法官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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