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49099
https://i.imgur.com/HKRQctK.png
外配眾所周知
從國外訂婚>結婚>國外結婚登記>申請來台面談>
取得正式來台文件>完成在台戶籍登記結婚!
完成在台戶籍登記的日期是註記當時在國外結婚的結婚証書上
的時間,也就是5~6月前!
https://i.imgur.com/YwKwvzH.jpg
公告文件註明的是可以申請結婚補助並需檢附台灣的戶籍謄本!
(需有註明結婚日期)
https://i.imgur.com/I8TJyJJ.jpg
申請單上又有說明要依「戶籍文件註記的時間」發生事實的3個
月內!
外配來台的文件拿去戶政登記少說都5個月以上了,所以公司褔
委會是一開始就不準備給有外配的員工申報申請的!
明明有公告文件,可事實確是不給外配員工申請!
我朋友當時有問的課長、經理、總務、會計。
但是每個上司都告訴他不知道要問老闆娘!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以上是朋友上次他外配結婚,並在公司要申請結婚補助時的遭遇!
想問有沒有鄉民因娶外配,在生活上遇到的明的暗的歧視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