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記者張睿廷、游明煌
3.完整新聞標題:社區公約禁養寵物 動保團體:恐違憲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RPsmC8L.jpg
動保團體認為,法律不應賦予社區權限,禁止民眾飼養寵物,將推修法,為飼主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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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家犬超過一百萬隻、家貓也有近百萬,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除規範住戶飼養動物
不得妨礙公衛和公安,還規定「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若社區訂
定公約禁養,住戶想養寵物的權利就被剝奪。有動保團體質疑違憲,也有立委提案修法,希
望由住戶自行協調飼養規約,而非直接禁養。
新北某社區訂定規約,禁止全社區養寵物。該社區主委黃先生說,他住在社區尾端轉角處,
社區中的狗都喜歡跑到這個地方大小便,「狗主人沒辦法控制他們的寵物,卻要別人來受罪
」,他完全無法接受,才會提案要求訂定規章。他也說,規章會通過,因得到多數人支持,
達成共識,絕非單一個人的決定。
「不能因少數的老鼠屎就壞了一鍋粥。」犬隻飼主彭小姐說,近年大部分飼主對於環境意識
都有明顯提升,不但會牽繩,也會主動清潔愛犬的排泄物,若管委會有意見,可再教育不守
規定者,而不是直接禁養。
「這恐有違憲問題。」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研究員陳庭毓說,法律不應賦予人們因不喜歡
動物,就去剝奪少數人養寵物的權利,現行禁養規定很容易造成住戶之間的紛爭甚至對立;
希望推動修法,廢除社區住戶公約能全面禁養寵物的權利。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指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推出至今已有多年,有些條例已跟不上時代變化
,禁養寵物並不能解決問題,重點應該是做好規範。她去年底推動修法,希望刪除禁養寵物
的條文,改由住戶們討論訂定規範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下會期將爭取交付委員會排審,全力
推動此案。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說,他有養寵物,了解這條法規對許多飼主造成困擾,因「寵物不只是寵
物,更是家人」。條例得以規約方式禁止住戶飼養寵物,造成鄰里爭執,衍生社會問題,這
是需修正的關鍵。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470/5180272
6.備註:
看完新聞還是不太明白欸?
這不是契約自由嗎?
為什麼有違憲可能?
對了原本想貼苗栗的新聞
讓大家看看苗栗怎麼擋車禍的
不過因應八卦新規就不貼了
大家再加油一陣子,要過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