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ga5566 (宥嘉5566)
2021-01-19 10:05:05好奇問一下
我是法律系,之前唸到刑總
刑法第12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據我所知的醫學常識
射精是反射動作,並非可控制之行為
也就是你並沒辦法控制你什麼時候射精
所以理論上,射精絕對不是故意
至於是否有過失,我認為仍有討論的空間
我在搭捷運的時候,是否有應注意或是能注意我會不會不小心射精的義務?
或是我能不能預見我搭捷運的時候可能會射精?
如果有,才有過失,如果沒有,則根本不能討論過失
第 14 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
論。
但其實,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並沒有處罰過失犯
所以根本也沒有成立過失的可能
因此理論上,在捷運上射精,並不能處罰之
這樣論述正確嗎?
※ 引述《MikaHakkinen (過氣老人)》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李隆揆/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妙齡女搭捷運遭噴精 擁擠後「褲上多一灘」作噁急報警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1-01-18 14:11
: 25歲的林姓女子近日搭乘捷運板南線,行經捷運西門站時,突然發現自己穿著的長褲上多
: 了一灘不明黏糊液體,她回想前幾站曾有人藉人潮擁擠刻意靠近,懷疑遭人「噴精」,心
: 生噁心之下,立刻下車向站務人員求助,通報交由案發地新北市警方偵辦,後續正依林女
: 所述特徵積極查緝中。
: 警方調查,15日上午,林姓女子在新北市搭乘捷運板南線,往南港方向行進,同車的林女
: 突然發現自己的褲子上多了一灘不明黏糊液體,懷疑遭到變態「噴精」猥褻,她深感噁心
: ,立刻從捷運西門站下車,向站務人員求助。
: 轄區西門町派出所警方表示,當天接獲站務人員通報,即派員到場處理。林女指稱1名身
: 高約160公分、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子,趁著車廂中人潮擁擠刻意靠近推擠,事後褲子上就
: 多了一灘液體。
: 因林女指稱是在捷運行經板橋、新埔站之間遭人猥褻,員警受理案件後已轉通報給發生地
: 新北市警方偵辦。
: 警方表示,刻意「噴精」行為恐涉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
: 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 圖為台北捷運月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18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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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nhsu (小徐)
2021-01-19 10:06:00射在外面明顯是露出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21-01-19 10:06:00
但你可以控制自己要不要掏出來 你可以射在褲子裡啊
你沒做其他事就會射精的話才有可能被 不過再退一步說你為什麼不射在胖次
作者: duck78803139 2021-01-19 10:07:00
你還是回去重讀好了,我是說邏輯,搭捷運能不能控制射精,跟把鳥露在外面射的關聯是?
作者:
kobebird (嚐嚐我下面的黑曼巴)
2021-01-19 10:08:00開頭就在反串
作者:
ziso (ziso)
2021-01-19 10:13:00工三小 你沒事會射出來喔? 是的話那要有診斷證明好嗎
作者:
amsmsk (449)
2021-01-19 10:16:00這篇顯示法律系水準
作者:
StellaNe (凍結的大地)
2021-01-19 10:18:00法律系水準不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嗎
作者:
konanno1 (konanno1)
2021-01-19 10:20:00噴精在褲子上有什麼好爽的?
作者:
pxndx (Poppyjungle)
2021-01-19 10:20:00警察先生,就是這個人
作者:
actuame (ACT)
2021-01-19 10:20:00這篇是反串吧
作者: zxzzzzzzzzzz (小拓) 2021-01-19 10:21:00
法官會看人,賤民就去死
作者: salaya (世界真奇妙) 2021-01-19 10:22:00
看你有沒有錢,有錢就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