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與走私凍肉相關的公訴案件進行審理。
據了解,黃某某、泰某、扎某等五人自台灣地區走私凍肉196.46噸,均不符合進口准入條
件,其中一箱冷凍豬肉更是被檢出萊克多巴胺成分。法院認為,五名被告的行為具有高度
現實危險性,已經危及到大陸的食品安全體系,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且涉案凍品若處置
不當會造成環境污染,具有損害生態環境的重大風險。
最終,法院分別判處五名被告一年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向社會公
開道歉,及連帶賠償涉案凍品的處置費用51萬有餘。
如果是真的...咱臺灣政府怎麼對食安的把關居然還比不上萬惡的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