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21年1月19日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當庭搓乳拍私處 法院認定女檢莊珂惠不構成性騷擾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國籍黃姓女子被控妨害婚姻,前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莊珂惠(已調任雲林地檢署),於偵
查庭勘驗黃女身體,黃女事後指控,莊珂惠命她全身赤裸、雙腿張開,由莊及女法醫勘驗私
處與拍照,莊還揉捏她的腋下與乳房,導致她嚇得下體流出分泌物,監察院已於去年彈劾莊
珂惠,黃女指控莊珂惠性騷擾部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不成立,理由是莊與法警都是女
性,檢察官基於釐清事實,勘驗身體有調查的必要性與關聯性,可上訴。
莊珂惠任職彰化地檢署時,偵辦黃女犯詐欺案時,2016年10月訊問黃女時,有諸多不當發言
,包括「你以為我們台灣啊是隨便你這樣子的喔!」、「你以為每個台灣人都可以讓你戴綠
帽子嗎?」、「你老公沒有告你通姦欸~你以為我們台灣是隨便你這樣玩,隨便你搞,是不
是啊」、「你對我們台灣這個社會有什麼幫助啊!」。
莊珂惠於2018年4月24日開庭,偵辦黃女被告妨害婚姻時,並無急迫性,卻當場勘驗黃女胸
部及私處;監察院於去年4月彈劾莊珂惠,理由是偵辦兩案嚴重損及被告權益,有重大違失
,偵訊用語及態度顯有不當,違反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有損司法威
信。
黃女另向彰化縣政府、衛生福利部訴願,指控莊珂惠性騷擾,兩機關都認為不成立而駁回,
黃女又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控告彰化縣政府與衛生福利部,聲明性騷擾成立,應
撤銷駁回訴願的處分,她強調,莊珂惠確實有不當觸摸她的乳房等私處,構成性騷擾防治法
規定。
法官卻認為,莊珂惠偵辦黃女涉入的妨害婚姻案,相關人提及黃女下體及胸部特徵,莊為釐
清案件事實,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勘驗黃女身體,有調查的必要性與關聯性。且莊與法警都
是女性,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至於莊被監察院彈劾,是行政裁處範疇,與是否構成性騷擾
分屬二事,彰化縣政府與衛福部認定性騷擾不成立,並沒有違誤。
法官認為,如果檢察官為了釐清事實而勘驗身體,就被當事人指控是性騷擾,將使得應行勘
驗身體、發現犯罪事實的處置,未來無法行使,那置檢察官強制處分權於何處?此非法律賦
予檢察官強制處分權的本意,據此判決黃女敗訴,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15364
6.備註:
開始用功讀書當檢察官 一定要發揮明察秋毫的精神 仔細勘驗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