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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瑞楨、陳冠備、鄭淑婷/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刑期4年8月 坐牢1年12天 魏應充假釋出獄
4.完整新聞內文:
刑期4年8月 坐牢1年12天 魏應充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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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假釋出獄。(記者鄭淑婷攝)
2021/01/20 05:30
〔記者張瑞楨、陳冠備、鄭淑婷/綜合報導〕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把越南飼料油精煉
成食用油販售,亦即俗稱的劣油案,已判決確定的26罪中,有7罪不可易科罰金,合併應
執行刑4年8月確定,魏應充去年1月8日入獄,只坐牢僅1年又12天,昨天(19日)下午假
釋出獄,假釋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他必須在出獄後24小時內,向台北地檢署觀護人報到,
之後並應定期向地檢署報到。
魏應充昨天下午5點步出八德外役監,面對媒體他雙手合十,不發一語,匆匆上車,先到
台北地檢署報到後再返家。據轉述,魏應充過去1年在監所的生活,跟平日一樣寫書法或
讀佛經,最近因味全龍即將要打一軍,他寫了一些春聯要送給老龍迷,像是「龍」、「龍
魂不滅」等字。
頂新集團被控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飼料油,再於台灣精煉成食用油販售,此案一審無罪
,二審大逆轉,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改判有罪,最高法院於2019年11月,將魏應充
涉及的45罪發回更審,另26罪上訴駁回確定,其中7件不得易科罰金部分,依「食品安全
衛生管理法」,裁定味全公司混油案與頂新劣油案7罪合併執行4年8月徒刑。
魏應充去年1月8日入獄,至昨天(19日)假釋出獄,共服刑1年又12天,遠低於4年8月,
台中高分檢與台中地檢署指出,主因是上述合併執行的4年8月,味全混油案部分,他已服
刑1年8月,再扣除羈押111天,這1年間他表現良好,又縮短刑期252天(含扣除行刑累進
處遇的縮減4天刑期),因此就剩下約2年刑期,他又服刑已1年,達到服刑滿一半的假釋
條件,昨天假釋出獄。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26612
6.備註:
光看標題還以為不到25趴就可以假釋了 嚇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