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案 消基會團訟求償近4千萬元
時間:2021-01-20 11:19新聞引據:中央社撰稿編輯:張順祥
錢櫃林森店去(2020)年發生大火,造成6死多人受傷。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20日)協助
20名受害者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出團體訴訟,向錢櫃、迪廣公司、練台生及5名員工、
王姓工頭等求償新台幣3972萬餘元。
錢櫃林森店2020年4月26日發生火災,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傷。台北地檢署2020年10月間
依刑法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過失致人於死、過失傷害等罪起訴練台生等7人;
負責經營錢櫃林森店的迪廣公司也被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起訴。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指出,6名死者家屬已達成民事和解,每人獲得賠償金額超過千萬元,
另有20名受害者經由台北市政府協助,選擇委託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多名律師及受害者上午到台北遞狀求償。
黃怡騰及律師表示,這次提告對象包括法人迪廣公司、錢櫃公司、企業經營者練台生及5
名員工,以及工程行王姓負責人,應連帶賠償新台幣3047萬6752元。另外,迪廣、錢櫃公
司應連帶給付三倍懲罰性賠償金924萬5442元,合計3972萬2194元。
根據消基會資料,這次20名受害者求償金額,依病情及後續醫療與復原狀況的不同,分別
從5萬5480元至1049萬7012元不等金額。其中,蔡姓消費者後續診斷有類巴金森症候群,
到現在仍持續就診於不同科別,並有不同的併發症產生,求償金額最高。
一名受害者指出,錢櫃自始沒有釋出要道歉的意願,雖然曾經試圖和解,但相關條件無法
讓人接受,而且獲悉受害者想進行團體訴訟後便積極與他們聯繫,試圖各個擊破,讓團體
訴訟無法成立。
他表示,錢櫃的主管或負責人在事發後從未打過一通慰問或關心的電話,都是基層的專員
與他們聯繫,他在意的不是賠償金額,而是錢櫃負責任、道歉的態度。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89527
壹電視和年代報了沒?雅琴妳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