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uhao (自以為多數的少數..)
2021-01-20 17:01:56剛剛看到上一篇文章作文回推文給我啦
不要造謠好嗎!盧秀燕任內新蓋的違章完全不屬於工輔法的保障範圍
第 28-1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日以後新增
之未登記工廠(以下簡稱新增未登記工廠),應即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
拆除;對於一百零五年五月十九日以前既有之未登記工廠(以下簡稱既有
未登記工廠),依下列規定辦理:
我聽你在放屁,這間工廠在 2012 年的時候就有了,你居然可以說是盧大媽任內
新建的違建
盧大媽我記得的沒錯2018 年才上任啦
google map 街景圖
https://tinyurl.com/yyjjloc4
2012 年 民國101 就存在了....
你怎麼不敢貼完你貼的文獻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重點說明簡報附件
https://tinyurl.com/y6ho4mrx
一、非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應訂定輔導期限,輔導業者轉型、遷廠或關廠。其拒
不配合者,應依法停止供電、供水、拆除。
二、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未依第二十
八條之五第一項規定申請納管或提出工廠改善計畫者,應依法停止供電、供水、拆除。
三、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依第二十八條之五第一項規定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經核定者
,應輔導其改善,並定期對其實施稽查。
換句話說廠商沒 去做才變成2015 年的違建列管,至於為什麼不拆
你要不要去當當公務員再來騙,你這樣子張飛打岳飛不覺得噁心嗎?
為黨這樣子擦脂抹粉,這樣子造謠是不用抓去關三天嗎?。
作者:
borhom (小博)
2021-01-20 17:04:00有台灣價值就不是造謠啊,是超打,沒事的。
作者:
aaaba (小強)
2021-01-20 17:04:00我是指消防員的訴求要求新建違建即報即拆的部分你講原工廠,消防員要求的是新建工廠即報即拆
作者:
h80733 (如)
2021-01-20 17:15:00幫高調
作者:
muzik (fin)
2021-01-20 17:15:00沒差吧反正不會有什麼預算執行拆除的
作者:
aaaba (小強)
2021-01-20 17:18:00新聞內訴求講新建,那跟工輔法就無關啊柯韓粉比較扯吧!罵盧而已也沒罵到柯,就要護駕
作者:
dark0224 (名為黑 器為黑)
2021-01-20 17:20:001450誇張耶 拿錢辦事都不會良心不安
作者:
aaaba (小強)
2021-01-20 17:23:00不懂誒!推崇柯對違建態度的人,會去護盧,是不是眼睛沾屎2019火災在原新聞開篇就提到此事,又不是我新增的
作者: zzzzaaaa (1111) 2021-01-20 17:39:00
你不知道有台灣價值造謠無罪嗎?
作者:
aaaba (小強)
2021-01-20 17:39:00太扯了吧,你認為盧是廢物,我把廢物的事蹟講出來,你又意見特別多。這跟護盧也沒兩樣了吧!
作者:
tumv (就這樣吧..)
2021-01-20 17:42:00樓上,盧廢不代表可以亂栽贓
作者:
aaaba (小強)
2021-01-20 17:45:00我原篇哪邊栽贓,現行法規盧早就能嚇阻[新]違建產生[新]違建早就脫離工輔法的範圍我就台中人啊,你要去幹桃園我也不會阻止你啊!莫名其妙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