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共有人噩夢!外人不到30萬買走0.86坪土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21-01-20 22:00:15
※ 引述《yesyesyesyes (@[email protected])》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ETT
: 2.記者署名:
: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共有人噩夢!外人不到30萬買走0.86坪土地 蠶食鯨吞祖傳地
: 4. 新聞內容
: 自己土地無故要被拍賣?高雄的1 位王小姐就是如此,
: 她與家族共有的土地因為其中1 位共有人欠債土地遭拍
: 賣,被有心人士趁隙介入,要求分割土地將該地變價分
: 割,等於1 人將30位地主全拉進法拍。專家指出這樣的
: 狀況屢見不鮮,民眾對於自己與家族共有的土地應有警
: 覺心,以免有心人士從中牟利。
文長,若不想看請按左鍵。
說無故被拍賣還蠻有趣的,民法第823 條第1 項規定,各
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第
824 條第2 項第2 款前段也規定,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
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請求裁判變價分
割土地本來就是共有人的權利,不管是不是共有人欠錢被
法拍都一樣,更何況這還法院判決變價分割的,那有啥無
故的。
第二,所謂的有心人取得土地持分的方式有很多,如果是
買賣,依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
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所以共有人在出賣持分的時候,要先通知共有人問問是不
是要優先承買,通知的方式則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
行要點第7 點規定(https://reurl.cc/MZZgq3 ),請自
行參閱。如果是法拍的話,依強制執行法第102 條第1 項
本文規定,共有物應有部分第一次之拍賣,執行法院應通
知他共有人。賣掉之後,還是要依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規定通知共有人是否優先承買。所以,在出售持分時,
共有人基本上都會收到優先承買通知(例外在戶籍地沒人
收、戶籍址在戶政,或是其他法院、共有人無法知悉聯絡
方式的情形時,就會被用公示送達、公告代替,這時候就
會收不到,所以,「戶籍址」很重要,請設在實際居住地
,若沒設在實際居住地,也要有人幫忙收),如果你收到
了,卻不理他,或覺得不關你的事,不懂也不去問問是什
麼情形,有什麼理由說是無故被拍賣?
第三,依個人經驗,的確是比較少看到用買賣方式取得持
分的,法拍的比較多,被拍賣的情形主要有兩種:「欠錢
的人自己的持分被拍賣」、「欠錢的人繼承的遺產被拍賣
(無論是繼承人協議分割、債權人代位請求法院裁判分割
;或是債權人請求法院撤銷遺產分割協議後,再代位請求
分割遺產後,被聲請拍賣)」,碰到這種情形,要怎麼自
保?
一、如果是家族財產,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拍定後,行使優
先承買權;如果不是,反正原本就不認識其他共有人
了,要不要優先承買就自行評估。
二、如果已經被賣掉了,可以:
(一)跟對方協調購回,不過不要很天真,人家買就是要
賺錢的,看到一些人很天真,希望用法拍原價買回
(那法院通知你優先承買的時候,你幹啥去了?)
,摸著良心說,要是你買到了,你會原價賣?還有
的人更天真,覺得是人家求他買,真的是……。
(二)如果有資力的話,變價分割就變價分割了,被賣掉
後還可以依民法第824 條第7 項規定優先承買(有
兩個人以上願優先承買的話,就要抽籤,不過你要
是家族的土地,那麼多人還抽不贏人,就沒啥好講
的了)。
結論:
一、若家族中的共有人有欠債情形,可以協調購買該共有
人持分,避免被拍賣(但若為虛假買賣,則有損害債
權的問題,所以,最好是在買賣的同時,協調拿價金
去還債,免得被債權人覺得是假買賣,又被起訴請求
撤銷)。
二、萬一真的被拍賣了,記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三、如果還是忘了行使優先承買權,要不就加價購回,要
不就拼運氣賣掉後,大家用抽籤的。
另外,提醒一下:
一、建物的情形也是一樣,很多債務人欠錢,房地的持分
一起被賣掉後,被請求變價分割,然後整棟房子都被
賣掉,最後其他家人都被拖累變沒地方住。
二、現在很多人知道債務人死亡後,為了避免繼承債務,
繼承人知道要去拋棄繼承;但是如果債務人被繼承人
死亡(例如債務人的父母、祖父母等等)且留有不動
產時,很多人會覺得現在是限定繼承,不一定要拋棄
繼承,而且在分割遺產時,債務人不要分就好了,但
是現在這樣是不行的,因為債務人沒拋棄也沒分到遺
產,會被債權人起訴請求撤銷遺產分割協議,然後又
會被起訴請求代位分割遺產,所以等於會被告至少兩
次,最後,債權人會再聲請拍賣債務人分到的部分,
然後就跑到前面說的輪迴。所以,如果債務人本來就
沒有要分遺產,記得要去拋棄繼承,免得拖累其他家
人。
作者: njxmzxc (假搞)   2021-01-20 22:07:00
對啊就算法拍共有人可以優先買啊我爸之前有一塊農地才這樣
作者: YESGOTO (肉粽)   2021-01-20 22:18:00
二、如果狀況是債務人早就跑路找不到人了,怎麼辦
作者: lakefox (吸貓成癮)   2021-01-20 22:19:00
法院會通知啊 原文不就寫了通知好幾次他自己不要的
作者: YESGOTO (肉粽)   2021-01-20 22:22:00
我是指另外提醒的二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1-01-20 22:22:00
專業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1-20 22:26:00
補充:"若是共有人參與投標並得標,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的主張條件
作者: amethystboy (紫晶男)   2021-01-20 2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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