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前科犯出獄又性侵男童 判10年
4.完整新聞內文:
曾性侵少年被判刑12年的41歲陳姓男子,2017年刑滿出獄後,去年5月16日下午在桃園市
中壢區1家大賣場,拐走落單的3歲男童,帶往大溪區中正公園脅迫口交性侵,並將精液裝
袋帶走滅證;男童述說被害過程時哭訴「不想吃雞雞」,桃園地院認為男童僅3歲,若非
親身經歷,難以說出受害過程,審結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將陳男判處10年徒刑
,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3sKd9Qj
6.備註:
太可怕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