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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狠夫撞死妻與律師 子女未成年 免死確定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洪當興在台南地院旁撞死妻與律師黃政雄,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資料照)
2021/01/22 05:30
台南市男子洪當興2017年與已分居的妻子李怡慧至台南地院協商離婚,離開法院時,洪駕
駛廂型車從後方追撞妻子和律師黃政雄,致2人慘死;法院一、二審都判處洪男死刑,台
南高分院更一審去年8月認定洪男符合自首,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無期
徒刑定讞,洪確定逃過死刑。
現年47歲的洪當興,2017年與妻子打離婚官司,台南地院安排2017年7月17日下午調解,
洪妻與委任律師黃政雄一同出席,洪不滿黃替妻子力爭2子女監護權,也質疑妻子訴狀不
實,心生怨懟。
調解結束後,洪當興駕車離去,在地院外見妻子與黃政雄比肩步行在同向車道左側,洪竟
重踩油門,加速從後方追撞2人並輾壓過去,再下車打110、119報案處理,向到場警消承
認是自己肇事,「不小心撞到的」。黃政雄當天傷重不治,洪妻2天後死亡。
偵審期間洪男辯稱「只想嚇嚇他們」,方向盤轉過頭才會撞到,無意殺人。檢方認為洪男
故意駕車從後方猛撞2人並輾壓,手段凶殘,犯後辯稱過失,未見悔意,建請法官判處極
刑。
一審台南地院、二審台南高分院都認定現場無煞車痕跡,顯然洪是毫不猶豫撞人,洪在案
發現場所說的「不小心」不算自首,判洪死刑,但最高院認為,報案過程須再釐清,撤銷
發回更審。
更一審認為,洪犯案後未離開現場,向警消自承肇事,符合自首要件,「不小心」之說詞
是他有權行使的法律防禦權,仍成立自首,且應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因此減輕其
刑,去年8月改判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昨認為,洪男為洩憤而犯案,手段粗暴殘忍,屬人權兩公約「最嚴重之罪行」,
更一審量刑已考量各項情況和理由,即使自首減刑,仍無量處有期徒刑的空間,判處無期
並未違誤法令,駁回上訴定讞,洪男確定逃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2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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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21-01-22 08:28:00無期哪這麼照顧,笑死。所以是假無期
傻屌 先吸毒喝酒再撞就幾年而已 都這麼久了還買不到精
作者:
yin0416 (鉛筆)
2021-01-22 08:28:00扯,以子女之名脫罪
作者: yamamoto9658 (spacter) 2021-01-22 08:28:00
假釋出來後都6X歲了 不如現在給他一了百了
作者:
ballby (波比)
2021-01-22 08:28:00水啦 鬼島萬歲!
一審還想展現法律人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威給死刑勒 還好輿論有質疑 不然只剩有權勢的公平正義了
作者: hhg719 (hhg) 2021-01-22 08:30:00
他出來後他們都成年了吧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21-01-22 08:30:00無期就算以後可以出獄子女也早成年了
作者:
god0204 (god0204)
2021-01-22 08:30:00小孩還能讓他養...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21-01-22 08:30:00
鬼島阿!殺1兩個不會判死
作者: fish10241 (绯火) 2021-01-22 08:30:00
一個殺媽媽的無期徒刑老爸對小孩有啥用?
作者:
maximu (小獅子)
2021-01-22 08:30:00命白白犧牲了,可憐哪
作者: rttlac 2021-01-22 08:31:00
未成年他在牢裡是能幹麻
作者: kngs555 (kngs555) 2021-01-22 08:31:00
抓進去是能照顧到未成年子女?出來換他子女照顧他才對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21-01-22 08:32:00阿 好平等,裝死律師也不用判死囉
作者: MisterBoar 2021-01-22 08:32:00
去你的
作者:
EIngXuan (EingXuan)
2021-01-22 08:32:00好可憐 以後要被迫照顧撞死媽媽的兇手
簡單講就是法官不想判死刑弄髒自己的手就找個理由判無期而已
作者:
fsuhcikt (後門幹屎哥)
2021-01-22 08:33:00那群跳針殺法律人才判死的憨仔呢
作者: Matamune (飄走~~~~) 2021-01-22 08:33:00
死的是律師而不是法官 難怪我一點都不意外
作者:
shpongle (LIONS 113)
2021-01-22 08:34:00他是自首不小心撞到 又不是自首殺人 法官腦子有問題嗎
明明被輿論質疑才改 現在更爆出司法人員的醜聞 看看一審怎樣判的好嗎 一樣的自首描述兩個結論
作者: DON3000 (><b) 2021-01-22 08:35:00
看來高等的還是正常一點 不會被受害對象的身份英雄
作者:
kaodio (WOLRD)
2021-01-22 08:35:00法律人之光
作者: GOD5566 (5566之神) 2021-01-22 08:35:00
本來殺一兩個人就不該判死
撞死法律人無期徒刑 吸毒殺母無罪 法律人真的比較嬌貴
作者: cs09312 2021-01-22 08:36:00
這樣才符合其他案件的標準阿 才兩個人而已還想要死刑喔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21-01-22 08:36:00聽起來的確是自首啦 但自首不一定要減刑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01-22 08:36:00讚讚讚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21-01-22 08:37:00慘惹 法律人的金鐘罩要開始破功了嗎?
作者: max60209 (人åƒç„¡é•·) 2021-01-22 08:38:00
這個法官對得起千千萬萬個法律人嗎?
作者:
Mei5566 (5566)
2021-01-22 08:39:00又不是無差別殺人,法官明理
作者:
GianniC (法官之無恥,是謂國恥!!!)
2021-01-22 08:40:00該判死刑不判死刑 真的可悲
作者:
funkD (放å¯)
2021-01-22 08:40:00這種也不死刑喔 真棒捏 實質廢死
作者:
GianniC (法官之無恥,是謂國恥!!!)
2021-01-22 08:41:00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這是憑什麼???被告家屬有什麼利益要被考量??? 我完全無法理解??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21-01-22 08:43:00考量小孩的利益,應該給他死
作者:
fsuhcikt (後門幹屎哥)
2021-01-22 08:43:00現在不判死根本就變潛規則了 至於真實原因為何自行參透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21-01-22 08:45:00人被關著是要怎麼維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21-01-22 08:46:00而且他本來是爭監護權失敗的輸家,憑甚麼下黑手就反敗
作者:
Bujo (部長)
2021-01-22 08:46:00法律人判些垃圾判決,將來出包就有案例參考為自己脫罪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21-01-22 08:48:00法匠又一傑作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21-01-22 08:48:00這稍微公平一點
作者: NOKIA3210 (諾基亞3210) 2021-01-22 08:48:00
不判死刑是因為子女利益,這理由有說服力?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21-01-22 08:48:00哈哈 殺妻算是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哈哈
這麼蓄意殺人都能因為自首和自稱就能免死 司法真的很死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21-01-22 08:50:00根據其它的案子,他本就不達死刑的程度,一審直接判死還不就因為死的是法律人
作者: p1227426 (詹) 2021-01-22 08:50:00
法律人光環消失?
作者:
SkyShih (天行者)
2021-01-22 08:51:00正義伸張,下次希望是法官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21-01-22 08:51:00
貼這篇給想當法律人的 看誰還敢當 通通一起處理
作者: lebron3994 (Sonsiao) 2021-01-22 08:54:00
沒辦法嘴撞死法律人唯一死刑惹
作者: tsengyvonne (yvonne) 2021-01-22 08:54:00
一次兩個免死喔
作者:
tsuping (愛到不行)
2021-01-22 08:55:00明顯蓄意謀殺還不判死?
作者:
hw1 (hw1)
2021-01-22 08:55:00法匠:這下法盲們沒得嘴了 哈哈
無期徒刑受刑人平均執行時. 間為14.4 年。法務部報告
作者: leeyeah 2021-01-22 08:59:00
小孩有夠倒霉 沒人照顧 長大還要養老廢物而且還是殺母仇人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21-01-22 09:01:00
連殺法律人都不用死,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
作者: op520 2021-01-22 09:02:00
讚讚讚,進去讀個幾年書出來以後還能出書賺錢當司改委員快笑死,那樣開叫做不小心撞到 哈哈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1-01-22 09:03:00
撞之前有沒有考慮子女利益謹慎點撞,沒有嘛
作者: op520 2021-01-22 09:05:00
欸欸欸法律系的欸欸欸,幹你娘啦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21-01-22 09:06:00What? 兩公約 ? 關我們啥事他被關小孩就要自己知道父殺母 被關怎麼養跟教育 ?
作者: coolp77 (翔) 2021-01-22 09:09:00
除了幹你娘操你媽的垃圾司法官 我還能說甚麼
作者:
Dia149 (DD)
2021-01-22 09:13:00有錢半生
可憐的小孩 媽媽走了還要養廢物 入監還能顧?笑死 法律人更~不會顧法律人欸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21-01-22 09:25:00殺人免死的偉大時代
法律人也是有階級的好嘛 法官>檢查官>>>>>律師
出獄後小孩還有扶養老爸的義務嗎 感覺小孩會恨死3審的法官
作者:
visda (cano)
2021-01-22 09:34:00判死有意見,判無期也7pupu鄉民真難伺候
作者: picasa226 2021-01-22 09:38:00
小英司法改革+1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21-01-22 09:42:00小車禍而已 判這麼重律師的狗命跟貓差不多而已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21-01-22 09:42:00如果是單身肥宅就直接死刑了
作者: ASEVE (ASEVE) 2021-01-22 09:43:00
律師要看資歷,如果是法官退休的律師那就不同
作者: sjqs 2021-01-22 09:44:00
有些法官的判決角度實在令人疑惑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作者: windhiei (天鎖斬月) 2021-01-22 09:47:00
人權兩公約…
作者:
TOEY (RESOL × RENNIW)
2021-01-22 09:50:00小孩這樣更慘,成年之後還要扶養他
有些法官的判決角度 令人覺得法官根本沒資格為終身職
作者:
holydc (のヮの)
2021-01-22 09:51:00比這兇殘的多得是,都判死了嗎垃圾
作者:
TOEY (RESOL × RENNIW)
2021-01-22 09:52:00然後這逃死理由,可能要送上面調查,因為不符正常要件會變成有未成年小孩的殺人犯都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