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kaHakkinen (過氣老人)》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狠夫撞死妻與律師 子女未成年 免死確定
: 4.完整新聞內文:
: 男子洪當興在台南地院旁撞死妻與律師黃政雄,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資料照)
: 2021/01/22 05:30
: 台南市男子洪當興2017年與已分居的妻子李怡慧至台南地院協商離婚,離開法院時,洪駕
: 駛廂型車從後方追撞妻子和律師黃政雄,致2人慘死;法院一、二審都判處洪男死刑,台
: 南高分院更一審去年8月認定洪男符合自首,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無期
: 徒刑定讞,洪確定逃過死刑。
: 現年47歲的洪當興,2017年與妻子打離婚官司,台南地院安排2017年7月17日下午調解,
: 洪妻與委任律師黃政雄一同出席,洪不滿黃替妻子力爭2子女監護權,也質疑妻子訴狀不
: 實,心生怨懟。
: 調解結束後,洪當興駕車離去,在地院外見妻子與黃政雄比肩步行在同向車道左側,洪竟
: 重踩油門,加速從後方追撞2人並輾壓過去,再下車打110、119報案處理,向到場警消承
: 認是自己肇事,「不小心撞到的」。黃政雄當天傷重不治,洪妻2天後死亡。
: 偵審期間洪男辯稱「只想嚇嚇他們」,方向盤轉過頭才會撞到,無意殺人。檢方認為洪男
: 故意駕車從後方猛撞2人並輾壓,手段凶殘,犯後辯稱過失,未見悔意,建請法官判處極
: 刑。
: 一審台南地院、二審台南高分院都認定現場無煞車痕跡,顯然洪是毫不猶豫撞人,洪在案
: 發現場所說的「不小心」不算自首,判洪死刑,但最高院認為,報案過程須再釐清,撤銷
: 發回更審。
: 更一審認為,洪犯案後未離開現場,向警消自承肇事,符合自首要件,「不小心」之說詞
: 是他有權行使的法律防禦權,仍成立自首,且應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因此減輕其
: 刑,去年8月改判無期徒刑。
: 最高法院昨認為,洪男為洩憤而犯案,手段粗暴殘忍,屬人權兩公約「最嚴重之罪行」,
: 更一審量刑已考量各項情況和理由,即使自首減刑,仍無量處有期徒刑的空間,判處無期
: 並未違誤法令,駁回上訴定讞,洪男確定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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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推文說
因為這種人的小孩未成年
所以不判死刑改關無期
小孩又照顧不到有屁用
當然有用啊
爸爸假釋出來後
可以給成年後的小孩照顧吧
說不定還有機會抱孫子
享受天倫之樂
這就是法官的情理法!
請各位掌聲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