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eward135 (逆風高飛)》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桌球教練偷吃學生媽!「舔小菊」大讚好會叫 她羞喊:好癢好敏感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 桃園一名已婚桌球教練阿宏(化名)與學生家長小君(化名)發生婚外情,2人經常互傳
: 鹹濕對話,「今天有舔小菊」、「第一次被弄噴水」等,被正宮抓包後,氣炸對2人提告
: 。法官審理後,判2人須賠償正宮50萬元。
: 正宮指控,她2020年5月20日發現阿宏與小君互相傳送的曖昧對話,甚至提及性行為的過
: 程等,且2人於同年4月23日至5月20日期間,手機通話次數頻繁,並非只是普通朋友間的
: 正常社交關懷,讓她崩潰對2人提告求償。
: 對此,2人皆表示,正宮未經過阿宏同意取得對話截圖,是違法取得的證據,並不具有證
: 據能力。再者,阿宏是小君小孩的桌球教練,2人皆以手機聯繫桌球訓練相關事宜,且阿
: 宏平常晚上有飲酒放鬆心情的習慣,並在酒後用手機跟小君聯絡、傳送挑逗文字,而小君
: 因失眠,也知道阿宏已婚,但基於好玩得心態,才順著阿宏話語回應,2人並沒有做出逾
: 越分際的行為,請求法官駁回正宮之訴。
: 不過,法官審理時勘驗對話截圖,其中阿宏提及,「妹妹昨天舒服嗎」、「我喜歡被妳躺
: 在我胸部上還有懷裡」、「時間過得好快嘛!都被妹妹用完時間了嘛」、「妹妹都放到深
: 處一直動呢!好色的妹妹」、「趴著也感覺很深呢」、「今天有舔小菊呢」,甚至還誇讚
: 小君,「好會叫」、「好會噴水」,而小君也回應「太敏感了」、「第一次被弄噴水」、
: 「手手好會摸」、「小菊說好害羞呢」等。
: 法官認為,2人辯稱僅為桌球教練與學生家長的關係,竟會在凌晨時分互傳與桌球訓練毫
: 無相干的訊息,且對話極其鹹濕,明顯不是一時起鬨的戲謔言語,因此認定2人姦情,判2
: 人須賠償正宮50萬元。全案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22/1904629.htm
: 6.備註:
: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法官說
半夜對話內容跟桌球沒關
而且很鹹濕 所以判定有姦情
我看了是一頭霧水
因為有的時候判決是說
只有對話 沒有證據 推斷是在開玩笑 所以不能判定有姦情
小弟弟我不讀文組的書啦
有雙標文組可以出來解釋一下嗎==?
律師國考如果考這種題目你們會怎麼答呢@@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1-01-22 15:17:00要有性器接合才算通姦 不然只是妨礙家庭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1-01-22 15:18:00判定有姦情不等於通姦呀
作者:
zzff92 (djaslkjfldsj)
2021-01-22 15:19:00雙標個屁 理組先去讀書好嗎 刑法性交定義是什麼
作者:
linnx (d調)
2021-01-22 15:19:00先勘驗是不是真的會噴水
作者: salaya (世界真奇妙) 2021-01-22 15:19:00
有錢人判無罪啊
作者:
railman (大魯蛇)
2021-01-22 15:19:00通姦不是已經除罪了?
作者:
RRADA (HIRO)
2021-01-22 15:19:00舔菊花真的會噴水嗎? 我經驗少別騙我
作者:
railman (大魯蛇)
2021-01-22 15:20:00應該會噴屎?
作者: applez (applez) 2021-01-22 15:20:00
手手與小菊接合
作者: Colitas (觀察者) 2021-01-22 15:21:00
這是民事賠償,不用性器接合也可以判
作者:
scottandk (sunkillsea)
2021-01-22 15:21:00民事賠償不需要性器交合的證據即可成立
作者:
vdml (vdml)
2021-01-22 15:27:00這個是告損害賠償 配偶權之類的
作者:
chuhao (自以為多數的少數..)
2021-01-22 15:31:00$$$$$$$$$$$$$$$$$$$$$$$$$$$$$$$$$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21-01-22 15:35:00雙標襯衫399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21-01-22 15:36:00妨礙婚姻不需要有性交事實的樣子
作者:
kairiyu (E N O U G H is enough)
2021-01-22 15:36:00媽媽長得還可以 沒想到會說出小菊會害羞這樣的話XDDDDDDD
作者:
chkao (haha)
2021-01-22 15:48:00民事 刑事的差別
作者:
k44754 (9527)
2021-01-22 16:00:00自由心證啦,法盲別嘴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21-01-22 16:12:00你覺得矛盾是因為刑事跟民事的區別 現在只民事 認定寬鬆
作者: Sianan (Dabeinai1717) 2021-01-22 16:13:00
刑事是國家公權力體現而且常由檢察官舉證所以證據要求非常嚴格 但民事是處理私人糾紛且人民舉證能力較若所以寬鬆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1-22 16:42:00刑事跟民事認定的標準寬鬆是有差的
作者:
ntlutw (Louis888)
2021-01-22 17:09:00民事不要求一定要有性器接合的證據,這是常識好嗎?
作者: balafind 2021-01-22 17:33:00
民刑不分的法盲先去念書再來酸法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