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日本女友來台工作!半年後「2大問題」纏

作者: orzmaster (哈榭爾)   2021-01-23 07:45:27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借問一下,現在還有在抓斑馬線不禮讓行人嗎?
: 昨天差點被一個轉彎的熊貓撞到,
: 要不然就是汽車一直無限逼近,沒有按喇叭,
: 但就像是測試底線一樣一直靠近我,
: 用另外一種方式逼我走快一點,
: 難怪日本人會覺得對行人很不友善,
: 慘
因為正常的國家在用字遣詞上
是停讓或是應讓之類的字眼
再配上豪華罰單
所以動力車輛駕駛才會乖一點
而禮讓是指人品道德而不是法規要求
(很儒教完全不現實)
用這樣的字眼意思是指
要讓不讓都可以
但為了表示自己有在工作沒有摸魚
偶爾會心血來潮大執法
就當作高裝檢看待就是了
請用推拖閃躲飄的思考模式看待他們
: : 再來是「交通」,女友向他表示,這跟之前去越南旅遊的經驗差不多,直言「汽機車完全
: : 沒有在讓行人的」,即便班馬線上一堆人要走了,還是有機車衝過去、汽車緩緩向前開,
: : 更扯的是,女友首次在台灣要自己過馬路時,還差點發生意外,「一台機車直接衝過去,
: : 距離近到她的包包還被撞到」。
作者: Hans2479 (Grossdeutsches Reich)   2021-01-23 07:48:00
沒錯
作者: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1-01-23 07:49:00
會抓啊 行人走出斑馬線就抓了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21-01-23 07:50:00
要重罰啦,久了駕駛人禮讓行人就是一種習慣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21-01-23 08:22:00
不要寫"讓", 這不是禮貌問題, 應該寫"停",這是法律要求
作者: VENIVERSUM (vengance, vendetta)   2021-01-23 09:38:00
對啊,stop sign就是要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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