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欸欸 本魯是這樣認為啦
你是不是沒看過組規
2>當事人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搬憲法出來嘴之前
最好先理解一下什麼是依法行政喔
※ 引述《design0606 (飛)》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design0606 信箱]
: 作者: design0606 看板: LifeRecallBM
: 標題: [罷免板主] Gossiping
: 時間: Sun Jan 24 19:15:11 2021
: 若想加入連署請按 y 回應
: 罷免板主
: 英文名稱: Gossiping
: 板主 ID : arsonlolita
: 罷免原因:
: 1.不尊重言論自由 控管八卦版使用者言論 妨害憲法言論自由之權
: 2.以己意任意解釋法規 判決案未依板規任意處分又任意更改
: 3.以官僚稱謂任意訕笑其他八卦使用者
: 4.對於八卦版文章處理 嚴重雙重標準
: 連署結束時間: (1612696511)02/07/2021 19:15:11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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