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鐵南港月台女客落軌遭火車輾斃 站務員二審仍判無罪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21-01-24 22:50:00
1.媒體來源:LTN
2.記者署名:
張文川
3.完整新聞標題:
台鐵南港月台女客落軌遭火車輾斃 站務員二審仍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01/24 15:2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鐵南港車站2019年8月26日發生女客落軌遭列車撞斃意外,
有精神問題的50歲王姓女子掉落月台,在軌道區遭區間列車撞擊,送醫後身亡,士林地檢
署認為王女案發前坐在月台邊緣、直到列車進站,間隔長達4分鐘,吳姓站務佐理卻都未
發現而搶救,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吳員提起公訴;一審士林地院判吳無罪,二審高等法院日
前仍認定案發現場照明昏暗、監視畫面模糊,吳員沒有疏失可言,仍判無罪。
由於一、二審都判無罪,檢察官須依速審法提出判決違憲等理由,才可上訴三審。判決指
出,依據月台監視器畫面,案發當天下午2時45分,王女一人坐在南港車站第1月台「第1
車」停靠處位置,18秒後掉落月台;2分鐘後王女在軌道區向月台拉取某樣東西;再1分鐘
後,第1月台亮起紅色警示燈,王女在軌道上,14時49分列車通過月台,撞擊王女致死。
而吳姓佐理在列車進站前,從聯絡室走到第一月台「第13車」的位置監看列車,一旁聯絡
室有監視器畫面,在他傳遞准許列車進站的號誌之前,應可透過監視器看到王女動態,檢
方認定他疏忽未注意,未能發現王女已落軌而即時警告或協助,貿然允許列車進站,應負
過失致死刑責。
一審士林地院認為,經現場勘查,從13車處往1車處觀看,若沒有用手電筒輔助,確實難
以發現1車處的動態,多位台鐵人員作證也稱,列車進站前,吳必須在聯絡室待命並處理
其他事務,聯絡室內只有列車進站畫面,無從得知月台狀況;且地下化車站的軌道區一片
漆黑,即使透過監視器也無法清楚察覺王女在軌道上。
合議庭認為,王女是主動跳下月台,未呼救或試圖爬上月台,吳在監視列車時須同時觀看
月台和7台監視器,且南港車站先前未曾發生落軌,吳難以預期王女自行跳下月台,無過
失可言,判吳無罪。
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台鐵預算有限、人力不足,2座月台只有3人值班監看,吳男執勤時不
會離聯絡室太遠,且列車進站前有多項事務須處理,何況站內照明昏暗、距離遙遠、軌道
區本就無照明、監視器解析度不足,難以認定吳若注意就一定可發覺月台另一端有人落軌
,因此仍判吳員無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20824
6.備註:
關鍵字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9 年度 訴 字第 102 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上訴字第 3607 號刑事判決
依照速審法 這案子應該可以結案了
這站員有夠衰小...
作者: s820912gmail (MR S)   2021-01-24 22:50:00
台女不意外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21-01-24 22:50:00
台鐵基層真有夠衰小
作者: i689tw (cylinlin)   2021-01-24 22:50:00
又是台女
作者: hmt17 (Popo:(b゚▽゚)b)   2021-01-24 22:51:00
有精神問題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21-01-24 22:51:00
這也要判?484要應注意未注意還是火車沒兩段式啦?幹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21-01-24 22:51:00
在負責的地方有人死掉居然不用負責~公務員果然是一家親~
作者: acs81046 (Banana King)   2021-01-24 22:52:00
台女自助餐
作者: a210510 (隨風)   2021-01-24 22:52:00
自己愛靠月台那麼近的怪誰 死好等火車可以離遠一點嗎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21-01-24 22:54:00
人家是負責列車進站 不是負責擋人自殺好嘛 要不要招個防自殺專員再來嘴
作者: fransice7 (哀川慎之介/法爾希歐)   2021-01-24 22:56:00
台女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21-01-24 22:59:00
那是不可能的任務站務員又不是專責防止自殺
作者: ironaxe   2021-01-24 23:06:00
不正常使用交通運輸而死亡要叫別人負責,果然刁民心連心
作者: cx3373 (我愛小厚片)   2021-01-24 23:12:00
造某樓的邏輯如果有一個人在你的面前被車撞死你是不是要負責因為你見死不救
作者: bkj123 (BBBen)   2021-01-24 23:24:00
那個說風涼話的大概這輩子沒負過什麼責任吧,可憐魯蛇
作者: Ncode (Chum jetze!)   2021-01-24 23:55:00
檢察官有時真的很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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