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的文我大概十年來一直都有發文
首先要讓大家體認到
台灣的經濟和創造出的產值 最終都跑到房東口袋
然後再投入房地產
於是年輕人只能吃草
本人自己觀察是覺得要整治房東方法很多啦
由我自己在的日本某些政策 然後改良後就很適合台灣用
第一個
房租可以當營業稅或所得稅來控除
讓承租方可以因此節稅
當然需要證明文件 就是租賃契約
這麼做是讓政府列管出租物件 好去徵收確定稅額
一堆房東專門在逃稅的
而且這樣會獎勵承租 而不是買房
變相可以遏制房價上漲
第二個
房租累進稅額
這個累進稅額我覺得得讓專家自己去商議
譬如年租金在24萬以下是多少% 在120萬以下是多少%
500萬又是多少 1000萬又是多少
因為房租就是房東所得稅同時加營業稅
請問 450萬收入的人要繳40%所得稅 為什麼房租稅不收更高?
他同時是所得加營業不是嗎?
政府一邊補助承租方的控除 一邊從房東下手
第三個
在日本租房還有個優點 台灣可以引進
就是 房東不得任意更改租約 包含調漲房租
調漲房租必須經過全體承租方認可
趕走房客必須房客 沒繳房租 做出什麼迷惑違規事項 犯罪等等
而且還得事前說
如果因都市發展 而必須得漲房租 那麼得必須提出相關事證
譬如周遭幾百公尺內 在一定時間內房租漲了多少%
這兩者合併就可以防止幾個房東聯合漲租
第四個
增值稅 台灣有土地增值稅
房租當然也可以收增值稅阿
在漲房租的幾年內 房租的增值稅不同本來稅率是加重徵收
總之
當年一堆房東用極低的成本取得的物件
至今看來是極度不公平的事情
這些人很多只是生對了時代 做了類似賭博的事情
對 土地開發 還有地方開發是需要資金投入沒錯
讓他們獲得收入也是無可厚非
但是我覺得應該適可而止
西門町唐吉一個月店租350萬上下 一年4000萬
一個房東年收4000萬 當然聰明的人可能會把物件丟入公司資產變成營業稅
(所以房租收入不能也不該當營業稅)
請問政府能收到多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