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之銘言:
: 黃嫌與女友、彭姓友人在旁服務;警方將黃嫌等3人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嫖客及應召
女?
: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民眾租下旅館房間就屬私人,警方「攻堅」破門而入是否有先行出示搜索票?有,怎麼可
能一群人來不及穿衣服,沒有?警方違法濫權,這群人保證無罪外,還可以反告警方私闖
民宅和妨害自由,這兩點檢查官是不是要主動偵辦?
再來,人家在旅館房間辦男女性愛派對怎麼犯了妨害風化?他們是在光天化日下的台南市
政府前打野砲嗎?不是,那關你警方什麼事,人多就算妨礙風化,那人少就不算嗎,拿出
法條看嘛,還社維法哩,要我是主辦方就反告台南警方並要召開記者會要求道歉。
台灣警察濫權法盲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