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陳俊智
3.完整新聞標題: 求歡不成性侵老婆 法官斥:把老婆當個人物品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一名男子前年7月向老婆求歡不成,竟出手傷人,數日後更變本加厲,強壓對方性侵
得逞;新北地院審理此案,痛斥男子把老婆當個人財產,完全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最後
依傷害、強制性交2罪分判5月和4年刑期,傷害部分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男子前年7月1日深夜求歡不成後,曾抓住妻子雙手,因弄痛對方,衍生口角爭
執,還驚動母親出面勸和。21日,他求歡再次被拒,竟以強硬手段硬上,還不斷質問妻子
是否有和其他人發生性關係,整個過程全都被妻子錄音起來。
審理時,男子否認犯行,辯稱妻子1日是酒醉自己跌倒受傷,21日是夫妻婚前早有房事協
議,過程沒有威逼脅迫,錄音是妻子故意演習陷害他,但說法未被採信。
法院當庭勘驗錄音檔,淒唳叫聲迴盪在法庭之上,內容除聽見男子的老婆不斷哭泣抵抗,
也能聽見她多次表示「不要」,但男子卻說「你越哭越拖越久」等語,認定內容可作為性
侵犯行的補強證據。
法院認為,縱使配偶間有所謂房事協議,但行為時仍應尊重對方性自主權。男子對老婆尖
叫哀嚎視若無睹,還反過來要老婆配合,彷若將老婆視為個人財產,還讓幼女事後目睹老
婆哭泣一幕,實屬家內不幸的重大暴力事件,最後考量其犯後態度量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205338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