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2021年1月30日
2.記者署名:
呂志明/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18歲女兒像名模!母手機定位緊盯怕長歪 夜店狂歡嘿咻謊告被撿屍
4.完整新聞內文:
北部1名外向、活潑長相猶如名模的18歲女子,母親為了保護她,利用手機定位系統掌握
女兒行蹤,去年8月底,女子與閨蜜前往夜店狂歡,認識帥氣的陳男,女子把手機丟給閨
蜜保管,自己與陳男前往旅館激戰3小時,不料仍被精明的母親發現,女子為卸責控告陳
男撿屍性侵,但檢察官調查兩人愉悅親密進出旅館舉動,對陳男不起訴處分。
這名身材姣好、長相有如名模又活潑外向的年輕女子,因為三不五時就有愛慕著追求她,
女孩享受著被追求的感覺,但母親認為女兒才18歲、怕她被人欺侮,時時保護著她,不僅
要女兒出門告知去向、跟誰在一起,更透過手機定位掌握女兒每天的動向。
去年8月底某個小週末,暑假快要進入尾聲,女孩告訴母親要與閨蜜一起到夜店玩,女孩
的母親一再告誡要注意安全、手機要保持暢通,一番交待後才同意讓她出門,女孩一口答
應開心與閨密前往台北市信義區的AI夜店狂歡。
當天晚上,長相帥氣的30歲陳姓男子,也與一群朋友到AI夜店,在舞池見到猶如名模的女
孩散發青春氣息,很快的被她吸引並主動上前搭訕,女孩見到帥氣的陳男,也沒拒絕對方
追求,藉著三分酒意,2人即在舞池擁吻熱舞。
夜店散場後,2人意猶未盡,女孩向母親謊稱要到閨蜜家過夜,將手機交給閨蜜保管,要
閨蜜先回家,然後與陳男到旅館開房間,2人在房裡激戰3小時後離開旅館,因為清晨沒地
方去,又隨著陳男到他的住處休息。
女孩離開陳男住處後,前往閨蜜家裡取回手機,同時告訴閨蜜與陳男的戰果,再開心返家
,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艷遇,沒想到女孩的母親不知從哪打聽到消息,得知女兒竟不
遵守與約定,怒不可抑,女孩嚇得半死,告訴母親當時酒醉不醒人事,本來要去閨蜜家,
最後卻遭到陳男撿屍性侵,為了證明自己清白,還對陳男提出告訴。
陳男到案後喊冤,表示當天與女孩在夜店聊得很愉快,2人才會想要進一步到旅館休息,
並發生性關係,但絕對沒有違背對方意願,且事後女孩沒地方去還跟著他回家休息到中午
才離開,他沒有撿屍性侵。
檢察官為了釐清過程,調閱夜店、旅館及陳男住家電梯的監視畫面,看到女孩離開夜店、
進入旅館時,神智清醒,與陳男有說有笑,甚至與陳男返家,在電梯裡還有親密的舉動,
和女孩提告遭到撿屍性侵的情形不同。
由於全案僅有女子一人的指訴,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陳男撿屍性侵,檢察官調查後對陳
男處分不起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130/R66TMPA4Q5AKPNO2XAZ45ACSPA/
6.備註:
當今世道 男孩兒要好好保護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