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吳欣晏 吳居諴
3.完整新聞標題: 「我得武漢」!女仍與友外出 PO網引恐慌
4.完整新聞內文:
有女子聲稱自己已經感染新冠肺炎,結果卻在社群平台PO出和朋友一起外出,動態被網
友截圖下來,上傳到Dcard,引起許多網友討論,大部分都說太可怕,甚至有人說已經通
報,律師表示,不管這名女子是不是在開玩笑,都已經觸法,就算她刪除了動態,被網
友舉報,可能還是得面臨法律責任。
戴著大框鏡片,一雙水汪汪大眼,這名長髮女子在社群平台留下自拍,上面附上文字,
透露自己已經過敏、發燒加上打噴嚏,結果時間往回推幾10分鐘,這名長髮女生其他動
態,他竟然自稱得了新冠肺炎,更誇張的是,一旁還有友人一起拍照。
有網友看到,立刻將動態截圖,上傳到DCARD,引來不少網友討論,有些人認為超可怕
,如果是開玩笑也太過分,也有人說,染疫還去找朋友,是好姐妹要一起同進同出的概
念,甚至也有網友表示自己已經通報。
其他民眾:「我覺得應該要待在家裡,做好應該要的防疫措施,才不會成為防疫破口。
」
其他民眾:「就是大家努力了這麼久,就是盡量,就是自己要,要有自知之明,就是居
家隔離這樣子。」
大部分民眾看完都認為這種行為不太好,不管他是不是在開玩笑,現在疫情的緊張時刻
,確實會讓人感到有點害怕。
律師簡大為:「依據這個新冠肺炎特殊條例,如果你供稱自己有得病,而造成公眾的危
害(恐慌)的話,那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如果只是開玩笑也已經觸法,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併科新台
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是真的染疫卻還到處趴趴走,就算沒有傳染給第三人,卻已經
造成了第三人受感染的危險的話,還是可以處兩年以下、拘役或最高200萬元以下罰金,
一旦散播,就會涉及傳染病防治法或刑法重傷害罪,儘管這名女子已經將動態刪除,但
有網友說已經舉報,這些截圖留下的證據恐怕讓她難逃法律責任。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
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39AEM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