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篇新聞燒那麼久,
真的覺得很多台灣人在網路上,
普遍邏輯智商都怪怪的......
我自己也被性騷擾過,
A一下我ID就可以看到我分享過的經歷,
所以不要急著罵我檢討受害人。
這件事我相信雞排妹也相信翁立友,
為什麼?因為雙方都沒證據啊?
那為特定立場出征的到底在出征三小?
假設雞排妹真的覺得被性騷擾,
翁立友真的手前臂不小心滑過她屁股,
那她有錯嗎?
不要說雙標問題,
今天你要是女的被金城武性騷擾,
會開心還是不爽?
要是你是男的,
你被國民老婆結衣摸,
你會覺得是性騷擾?
所以雞排妹的確很委屈啊,
雙標說真的也沒錯啊。
問題是假設今天翁立友真的沒有做性騷擾的動作,
他被誣賴了,
那他一輩子的形象就這樣沒了耶?
難道翁立友不委屈??
沒有證據之前,雙方都委屈啊,
本來身為非當事人都不該去抨擊,
多少仙人跳、
又或是表面看起來斯斯文文,
其實是變態的案例?
看到一堆「拿證據出來,不然就是你性騷擾」的留言真的覺得有夠反智,
幹,我今天(可能是)被誣賴的,
我還要自己找證據證明我沒做?
不覺得有點好笑嗎?
就是沒做才更不可能有沒做的證據啊?
我沒去搶銀行,
但被人誣控是去搶銀行,
指控我的人沒證據,
卻要我拿沒去搶銀行的證據出來,
這合理嗎?
事情沒有明朗化以前都有機會翻盤,
現在站隊的要是被翻盤了,
雙方的名譽挽回的了?
大多數罵完就跑了,
誰在乎你工作是不是沒了,
名譽是不是被毀損啊?
作者:
NSKB (*^^*)
2021-02-03 08:11:00沒證據就開砲,本來就不對
衰捲性侵案!馬幼興神隱2年重返《戲說》 認「仍有陰影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21-02-03 08:12:00訴諸網路公審就是燃燒自己的價值 燒完了就沒囉 一碼歸一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21-02-03 08:12:00所以我支持雙方互告 法院審判最公平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21-02-03 08:14:00應該是支持雙方(包括尾牙老闆;那算三方)都要告吧?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21-02-03 08:14:00再次驗證一句話 人一綠 智商堪慮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21-02-03 08:14:00愛玩火 玩到燒起來 心累累der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21-02-03 08:15:00翁立友要拿什麼證據?沒有性騷擾的證據?
作者: sunnywing (轉圈圈( ̄▽ ̄#)) 2021-02-03 08:15:00
上法院解決就好
作者: marlonlai 2021-02-03 08:16:00
推一下這篇
作者: amare1015 2021-02-03 08:16:00
如果是我被性騷擾 當然是我要提出證據去告歪那個變態阿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21-02-03 08:17:00鄉民一面倒也不是沒有原因 要馬直接提告 有機會反擊卻龜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21-02-03 08:17:00被講成這樣不反擊,以後名字就貼著"疑似性騷男"這能忍?
作者:
clpeng (Wyler)
2021-02-03 08:17:00帶網路風向這塊,翁方經驗值不足。醜1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21-02-03 08:17:00這跟柯文哲器捐案一樣,你拿不出沒做的證據就是有做
翁那邊不是說有錄影說沒摸?這種東西如果是慣犯 應該不只一人受害啦至於 改歌詞 為你開公司....這理由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21-02-03 08:21:00男生被美女摸也會很爽 但是多數男生被醜女摸 不會哭提告
確實,照囉輯來說,指控的那一方才是要負舉證責任證明對方有做才對
應該是不至於白癡到純捏造還敢講點名出來,但既然拿出來公審了,就很有義務交代清楚什麼場合什麼情境說了什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21-02-03 08:25:00我記得一開始不是說老闆 後來改翁 吧
作者:
no2muta (達丟賽先生)
2021-02-03 08:26:00推 都沒證據是在戰什麼意思的
作者: oxoxx (oxoxx) 2021-02-03 08:26:00
雞排妹名譽受損什麼啊,話都說一半,不然就別討拍
作者: iamgyfan (人一定要靠自己) 2021-02-03 08:26:00
qq
所以縮,情況不明朗就站邊瞎挺很北七,讓我們在榕樹下泡一壺烏龍,行個棋靜待後續
我是覺得這就直接上法院最快,畢竟如果都沒說謊的話,那雙方認知差距很大
作者: cutinking 2021-02-03 08:28:00
真的是一整個莫名其妙就認定一方有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21-02-03 08:28:00
現在風氣個就是先講先贏,打官司也沒用,形象毀了就是毀了,台灣抹黑文化歷史悠久
作者: wirecut 2021-02-03 08:28:00
一慣抹黑的手法 不意外
你就上法院說 我雖然摸了人 但是他很爽 看會不會贏阿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21-02-03 08:30:00你這種言論發在FB雞排粉面前就會被罵噁男父權了
這種沒證據的事 本來誰聲量大誰站上風 顯然某個常跟網軍合作的人 很懂得在短時間內毀掉一個人
作者:
aqzzz (Uranus)
2021-02-03 08:30:00跟台灣價值 出征中共同路人有87%像
作者: notneme159 2021-02-03 08:31:00
幫高調
改歌詞 還有 什麼開公司 是沒看過以前豬哥亮歌廳秀喔..
作者: marlonlai 2021-02-03 08:33:00
性騷擾本來就很主觀啦,當事人覺得爽就變成豔遇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03 08:33:00這種事通常先縮的都知道自己理虧啦 看兩邊反應還不懂哦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21-02-03 08:33:00以平常的行為人格推論 雞糞炒作的成份很大
作者: p20162 (好大一隻雞) 2021-02-03 08:34:00
沒證據就不成立而已啊 只是判決出來之後誰還記得當初有這
作者: p20162 (好大一隻雞) 2021-02-03 08:35:00
種事情 只有當初誰講話大聲氣勢先贏而已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1-02-03 08:35:00
醫美醫生 帥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03 08:35:00不要在瞎掰了 就是有看顏質
照閣下的說法 強姦你爽到了 也不算強姦了 算兩情相悅了
作者: marlonlai 2021-02-03 08:36:00
這種當事人主觀認定問題,沒有提出相應證據,旁人就亂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1-02-03 08:36:00
這件事傷到的只有雞排妹 因為以後沒業主想找她主持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03 08:36:00開始亂扯 笑了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21-02-03 08:36:00擠完牙膏就哭爸最後說到此為止>>這爛戲是要笑死誰
不對 也有傷到翁立友 至少會被貼上性騷擾標籤...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1-02-03 08:37:00
反正她飛機杯多募資幾次就好了 比主持尾牙還好賺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03 08:37:00說到此為止真得好笑 大家被你弄出火來你卻不弄了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21-02-03 08:37:00強姦本來就不是你情我願 甲方想強姦乙方 乙方卻覺得爽
作者:
kaodio (WOLRD)
2021-02-03 08:37:00如果真沒具體證據,那怎敢點名出來呢,帶一波風向後說到此為止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21-02-03 08:37:00雞糞本來形象就差有黨支持牠也不怕 翁是歌手傷的比較大
作者:
kaodio (WOLRD)
2021-02-03 08:38:00如果二邊都沒證據 第三方的說法其實還蠻重要的
被突如其來的性騷擾不見得能有證據,所以就只能吞下去嗎?
作者: shinchiyou (ICHI) 2021-02-03 08:38:00
都幾歲了放話不用負責的嗎? 真以為講一半還可以躲?
雖然被強姦 但是一張開眼發現是帥哥 爽了 就不告了
這要怎樣弄證據? 今天我不相信雞排會為了黑他講這話
Z大...主要是心理有沒有感到不適沒有就是性騷擾有的話大概就變調情、情趣了...
作者: abbag (abbag) 2021-02-03 08:41:00
推這篇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03 08:41:00想到董至成 有影片大家都看的到明顯摸奶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1-02-03 08:41:00沒有證據的事情就沒啥好吵的,真有性騷擾就告阿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03 08:42:00炒熱度感覺有可能阿 看之前鬼滅配音 根本故意炒
據悉,雞排妹明(3日)下午將出席《國際橋牌社》第二季宣傳活動,她與翁立友間的性騷擾風波,勢必成為媒體追
作者:
jnecoj (Flame)
2021-02-03 08:42:00又在扯紅媒,綠粉噁不噁
作者: daniel3658 2021-02-03 08:43:00
菸糞:拿出你沒賣台的證據,否則就是中共同路人
強姦是違反意願啊...另一半違反意願也可以叫強姦所以講實話的確可能因為對象外在
講爽不爽太膚淺 只要同意(合意)性交 就算幹得不是很爽
作者:
Shin722 (Shin)
2021-02-03 08:45:00被性騷擾,最愛的做法是把當日褲子留著做指紋鑑定,這樣就有證據了
你也不能事後反咬 幹的不爽 所以先前的合意性交是強姦
作者: marlonlai 2021-02-03 08:46:00
伴侶之間違反意願性行為可以告強姦沒錯啊
作者: jk01 2021-02-03 08:47:00
流量有炒起來就好
作者:
howshue (阿斯斯)
2021-02-03 08:48:00某z邏輯是不是有問題
作者:
monkey6 (猴子)
2021-02-03 08:49:00垃圾粉絲不意外
作者:
howshue (阿斯斯)
2021-02-03 08:49:00那不就叫一夜情嗎 = =
他就是看顏值的 不是看你同不同意的 有顏值不同意也同意
作者: marlonlai 2021-02-03 08:51:00
重點是違反意願....z大你哪邊看不懂啊?
作者: fxntdsxdr 2021-02-03 08:53:00
同意
作者: dido0208 2021-02-03 08:53:00
真的覺得被騷擾當下就要出聲,這種毫無證據事後隨你怎麼
作者: lin900117 (單眼皮) 2021-02-03 08:53:00
中肯
所以阿 這篇是說 只要有顏值 就沒問題啊 我不認同阿
作者: marlonlai 2021-02-03 08:55:00
如果對方不帥,但你覺得舒服不想告也行啊...你怎麼一直在乎臉啊
一開始就說了不是看顏值阿所以是不是關鍵在意願 不再顏值
作者: genius0716 (palifox) 2021-02-03 08:56:00
翁立友 很滖 連個影片都沒有 被黑成這樣
作者: marlonlai 2021-02-03 08:57:00
那只是舉個例...不告的可能性百百種,你要全部列舉喔..
作者:
howshue (阿斯斯)
2021-02-03 08:57:00這篇不是說關鍵在顏值,是意願會跟顏值有關= =
作者: fxntdsxdr 2021-02-03 08:58:00
就是雙標選擇性性騷擾就對了
作者: yamhome 2021-02-03 08:58:00
此事件應訴諸司法,而非訴諸輿論
作者:
tskier 2021-02-03 09:00:00雞排妹先前公開説他要賺錢給網軍使用,表示他和某唐哥哥
作者: fxntdsxdr 2021-02-03 09:00:00
自己主觀認定就是雙標也不能說什麼 如果沒做就要堅持下
作者:
tskier 2021-02-03 09:01:00一樣。何不最近有什麼事件是網軍想轉移焦點的,應該會懂
作者: fxntdsxdr 2021-02-03 09:01:00
去對決不要被雙標性騷擾的誣賴
作者: issemn (パルコ・フォルゴレ) 2021-02-03 09:02:00
雙方苦無證據,那麼有網軍的那方穩贏啊不輸,網路公審、網軍出征的作用不就在這裡,抹黑摸屎。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21-02-03 09:04:00真的
作者:
b2305911 (HowardX)
2021-02-03 09:05:00就不知道在出征什麼 站旁邊看他們血流成河不是很好
作者:
a989876 (聞臉)
2021-02-03 09:05:00反正就趕快告就對了 一直放話也不知道能怎樣
某Z是不是出生在沒有性教育跟性平職訓的年代啊?還是快點出國去吧 台灣法律是很危險的
作者: chaffy (想睡覺的感冒藥) 2021-02-03 09:06:00
沒證據出來哭啥鬼 單靠自由心證就可以 那還不快點提告??
作者:
NingK (檸~)
2021-02-03 09:09:00意外嗎,一堆雙標仔
作者: xm30 (口口安) 2021-02-03 09:09:00
這群號稱女權的意思,就是想讓性騷擾變成有罪推定啦,可悲
作者:
a989876 (聞臉)
2021-02-03 09:09:00性騷擾這件事上是不是都有種加害人有罪推定的意味在啊
作者:
mathrew (Joey)
2021-02-03 09:11:00你認真啥 大家都是在看戲好嗎 XDD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03 09:12:00大家就在看戲 就有幾個一直鑽牛角尖氣撲撲 也罷 有歡樂
作者:
jdklas (我想放假阿....)
2021-02-03 09:12:00舉例失敗 結衣如果騷擾我 我不會放過她的 一定狠狠教訓
女方就感覺不舒服,你講這麼多也不會改變女方的感受,不然你去請二十個小模,在公開場合被你觸碰身體跟講撩妹語錄的感想,做完市調後再公開發表他們的想法如何?
作者:
rick789j (WeiWei)
2021-02-03 09:14:00狹義上來說,醫生打她屁股就性騷擾啊!
作者: aa01081008tw 2021-02-03 09:15:00
觸碰身體的鐵證先拿出來吧.沒證據這前提就錯了XD
作者: aa01081008tw 2021-02-03 09:16:00
上面想討論就只能針對翁的聊天是不是性騷..因為只有聊天內容是證實的...
作者: karmakarma (卡馬) 2021-02-03 09:16:00
長像就不是雞排妹的菜
其實一直說雙標才是最好笑的 誰沒雙標過xd這件事記得一開始雞排沒說翁有摸 昨天媒體報才說有摸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21-02-03 09:19:00告吧!
作者: fxntdsxdr 2021-02-03 09:20:00
用雙標來抹莫須有的罪名才是好笑
作者:
bkm1 (殷仔 加油!!!)
2021-02-03 09:21:00等等 翁立友說謊 雞排是被一個不是他的菜滑過一下的不舒服感 但是雞排說謊 是可以毀了一個人的演藝事業跟人生 輕重?
作者: fxntdsxdr 2021-02-03 09:22:00
根本是惡意亂抹跟性騷無關了
作者: aa01081008tw 2021-02-03 09:22:00
舞台效果是說聊天內容啊..人家可沒承認摸屁股
作者:
advk (:))
2021-02-03 09:22:00指證的人該舉證無誤
作者: aa01081008tw 2021-02-03 09:23:00
不要人家沒講的話幫人延伸吧..
作者: fxntdsxdr 2021-02-03 09:23:00
有做就該讓他付出代價 沒有就是在胡說八道亂開砲
作者:
ICEN (埃森)
2021-02-03 09:24:00豬排妹就靠網路放話炒聲量起來的啊 其實跟鍵盤宅宅沒兩樣
作者: aa01081008tw 2021-02-03 09:24:00
而且雞排妹說是在舞台下的時候..舞台下跟舞台效果有什屁關係..翁那邊的影片就是說舞台上根本沒有碰
這樣會不會是雞排說的有些真有些假 可能言語上是真的xd
作者: fxntdsxdr 2021-02-03 09:25:00
不是講完就縮起來只用輿論來發酵
作者: qsccft123 2021-02-03 09:26:00
反正翁已經臭掉了啊 嘻嘻
作者:
ila9970 (ILa)
2021-02-03 09:26:00認同
作者:
Mimmature (Musicians Immature)
2021-02-03 09:30:00某z好了啦 顏值是拿來舉例 不是重點怎麼到處都有看不懂舉例硬要鑽牛角尖的人
作者:
mobila (毛拉)
2021-02-03 09:30:00也不止翁立友吧 還有老闆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21-02-03 09:30:00
腦殘粉管你有沒有證據,人醜就是性騷擾XDD
作者: issemn (パルコ・フォルゴレ) 2021-02-03 09:31:00
誰跟你雙標,如果林予晞、邵雨薇、周曉涵摸到我屁股,我也會告她啦,但只要她親口道歉我就會原諒她。護航雞排妹的別太鄉愿!
作者:
mobila (毛拉)
2021-02-03 09:33:00推文連雞排妹只是被摸不舒服這種話都說的出來...
作者: Bloodywit 2021-02-03 09:34:00
噁男創造誤會空間 再來在那邊一輩子名譽 活該
作者: abbag (abbag) 2021-02-03 09:38:00
跟之前小說辦案一樣,討論文章莫名的多XD
作者: jarry011 (jarry001) 2021-02-03 09:44:00
如果一開始直接提告我還比較信
啥叫雙方都沒證據 你都說了讓翁拿出證據是很沒道理的事
作者: jarry011 (jarry001) 2021-02-03 09:45:00
結果一開始只是在放話隱射討拍
幾分證據說幾分話,那些跑去臉書攻擊的,如果事後證據顯示並沒有,那你們只是在網路霸凌
作者:
tweisun (TWS)
2021-02-03 09:47:00相關問題我建議一律題告
就跟林奕含事件一樣,不走訴訟走公審林父他追求的是毀掉陳星而不是真相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21-02-03 09:51:00有些人就愛這樣做來滿足自己的正義啊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21-02-03 09:54:00
也不用去相信誰 不要劇下結論就好 然後還是要謹記古人智慧 男女授受不親 (づ′・ω・)づ
作者:
wmtsung (Tsung)
2021-02-03 09:56:00其實以雞排那邊的說法,唱片公司是有影片當證據的喔
作者: shinchiyou (ICHI) 2021-02-03 09:58:00
雙方都沒證據 輿論會偏誰很明顯了 公司那邊影片拿不出來的話我看也是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