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popo (popo)
2021-02-03 23:40:07https://i.imgur.com/cjEqMBy.jpg
收到一封email
其中有句話我覺得很有趣也很疑惑
《若中獎人於兌獎截止期限前一日未進行兌獎,本公司將會將中獎發票捐贈予需要幫助之
機構。 》
何謂需要幫助的機構,
空頭公司、
親朋好友開的基金會、
經營不善的公司、
還是跟他要好的慈善機構,慈濟、愛狗....等等?
有誰知道哪些被該公司認為是需要幫助的機構
1.是否公布被幫助的機構?
2.是否公布被幫助的金額?
3.被幫助的機構是以該公司的名義被幫助
還是以發票持有人的名義被幫助
還是以匿名的名義被幫助
4.中間如果有人侵佔了中獎發票沒得抓
...
5.被捐出去的發票,該公司會通知原持有者嗎
小疑惑:
電子發票不是應該是發票所有人的財產嗎
為什麼電子發票最後一天沒去兌獎,
就被電子發票的機構決定我財產的去處
他愛捐給誰就捐給誰
(例如反同者的發票被捐給彩虹)
也沒有財報
今天就算我發票到最後一天都沒領
國家沒發出來就繼續加碼或回到國庫,不是嗎
把最後一天沒領的發票拿去領
這不算是侵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