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原則上是屬於行政罰
在性騷擾誣告案其實對被告傷害性不大
但是性騷擾有個例外非屬行政罰
而是列於刑法
也就是一旦你被判了這個要件就會列入刑事案件
如果告訴成立被告就會吃上刑事前科
這個要件就是「意圖」
這個「意圖」的要件非常重要
原告要充份舉證被告有性騷擾的意圖
所以通常律師在接獲性騷擾被告的案件都會強烈建議被告直接道歉
不要刻意爭執
並充分表明被告並沒有性騷擾的意圖以防進入刑事案件
例如常見的訴訟
男方為了趕車在辦公室被女方擋道
女方在聊方不理會男方
男方迫於急切下輕拍女生告知讓道
因而遭女方提起告訴
此時「意圖」的要件就非常重要
因為男方拍女方肩的「意圖」為要求讓道而非性騷擾
女方的攻防要點就是要舉證男方「意圖」為性騷擾
因為性騷擾的被害人有主觀的判斷
所以判決上往往對被害人有利
那僅剩的「意圖」要件被告就應該要謹慎把握
又如同范雲與陳雪生的「頂肚」案
其實「意圖」要件也是非常重要
如果是刻意行使可能構成「意圖」要件
非刻意行使或是基於其他原因則可能排除「意圖」要件
所以通常性騷擾的事務所案件第一關都會先想辦法把刑事案打到行政罰案
接著再去處理行政罰問題
行政罰屬於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裁罰
因為各主管機關的裁罰基準不一
但最多賠錢了事也不一定會成案
此外性騷擾的刑事案件還有一個要件「乘人不及抗拒」也是攻防要點
例如give me five有識別提醒的就不容構成了
以及行為上最重要的要件「身體隱私處」
剛好臀部、胸部算是「身體隱私處」
但是拍肩算不算碰觸「身體隱私處」
判例上往往各說各話
一般不建議被告一開始就攻防「身體隱私處」要件
因為現在的性騷擾案件往往都已擴張
被害人一定會強烈認為手背、肩、膝蓋、頭髮任何部位全部都是「身體隱私處」
爭執這個要件對被告意義不大容易被駁回
不太會去賭法官的想法通常會排到第二審上訴才會去討論
所以有性騷擾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