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yuberg (protect)
2021-02-04 09:33:03向監院提陳情 翁啟惠:絕非以諾貝爾獎為由 要求撤銷彈劾
自由時報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最近媒體報導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向監察院陳情之事,翁啟惠
今日零時發表聲明表示,確實已向監察院提出陳情,但否認以諾貝爾獎為由,要求撤銷彈
劾,這完全不是事實。以下是聲明全文:
我一向堅持當年的起訴、彈劾、及公懲會因此做出申誡,都是基於錯誤事實,且已嚴重傷
害我的名譽。為捍衛清白,我確實已向監察院提出陳情,希望以此合理合法的管道,進一
步釐清事實。
公懲會申誡的理由是我「不實申報財產,因而造成利益衝突」。然而事實是,我成年子女
投資浩鼎的資金,來自於我及我太太早年贈與,因此該投資始終都不是我的財產,無所謂
借名登記,更無從申報。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原本指摘我是借名登記,但經過訴願委員會詳查,確認前述贈與過程無
誤,我也沒有其他不實行為,因此撤銷了不實申報財產的處分。此外,在監察院嗣後主動
進行的獨立調查中,也認定我並無違反利益衝突規定,中|也從未認定我有違背任何規
定。前述事實均證明我沒有「不實申報財產,因而造成利益衝突」的任何行為。
之後我整理前述資料向公懲會提出再審,詎料在監察院向公懲會提出的回覆中,竟無視訴
願會的議決及監察院自行調查報告內容,繼續基於錯誤事實指摘我違反規定。這些背離事
實的回覆,讓我在再審中不能獲得公平對待。
而我近日向監察院陳情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希望釐清這個過程。當然,我也同時希望監
察院可以依據這些新事實重新審視當年的彈劾及移送的決定,以可行的方式還我清白。
然而近日卻有媒體報導,說我以諾貝爾獎為由,要求撤銷彈劾,這完全不是事實。向監察
院提出陳情,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但監察院要如何處理,我無從預測,更不可能以無關理
由,要求獲得特殊待遇。
我是公眾人物,浩鼎案也是矚目事件,對於各方的評論及指教,我一直都虛心接受。但近
日關於我的批評,有部分仍然是基於當年的錯誤、偏頗報導,連基
礎事實都未加查證,令人感嘆。我無意一一辯駁,只能誠心呼籲,讓事實跟證據說話,才
不會造成更多傷害。
最後我要重申,本人一向奉公守法,從未做任何不法或不道德之事。名譽是學術工作者的
第二生命,我一定捍衛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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