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sl7634 (鍵盤補給官)》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鳳山女孩遭霸凌「飲料淋頭」!屁孩圍毆賞巴掌…56秒片瘋傳網暴怒
這一定要小題大作的 肯定要小題大作的 絕對要小題大作的!
小題大作才能杜絕往後情事
怎樣才算小題大作?!
首先 兩百多的東西 要三千多 絕對是不當取財!!
然後用暴力協迫的方式 逼人就範!
那就是暴力脅迫的恐嚇取財罪!!
刑期查一下 相當高歐!!
而且那個玄什麼的團體 去集體恐嚇暴力取財
那就是組織犯罪條例的事!?
行政單位應該會依法送辦吧!?
不會到時又打馬虎眼 大罪當做小霸凌來辦吧!?
怎麼想 這些人都應該依法送監獄關個幾年!?
突顯台灣是人治 還是法治國家 就看會不會依法辦理吧!!
這怎麼只是霸凌 這是犯罪吧!?
犯了罪 就應該承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