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事情鬧那麼大
也可能是一件好事情
其實性騷擾的定義本來就很模糊
又能拿出來告人更是荒謬
但是這件事情並不是剛發生
只是雞排妹拿出來大作文章
讓更多人知道該條款不合理之處
其實很多法律都有管太多或管太少之處
只是沒什麼話題性
最常聽到的就是行人帝王條款
或是機車待轉大富翁
還有這次富有爭議的性騷擾議題
這樣的狀況都能凸顯出法律該修正
很可惜的就是裝睡的人叫不醒
我有觀察過 關於法律的問題
會看到某些人用著類似的方式
以文字遊戲的手段
把整件事情應是拗成法律是對的
錯的是人
我覺得這件事情很弔詭
打個比方 資工專業的人
也許會批評某作業系統說他爛在哪
也可能會說好在哪
更不用說有黑帽駭客和白帽駭客
但是看到法律這塊
有著相關專業的人
第一時間可能都是搶著護航
這已經有點變成信仰的感覺
我覺得很可惜
懂法的人最應該知道問題出在哪
卻不願意正視那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