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rychen (邪惡肥宅)
2021-02-05 13:19:02所以說性騷擾這種指證
居然是用自由心證的個人感受來判定
根本智障
我被抱一下 本來沒事
後來被這個人酸了一下
就會突然想到那天有點不舒服
?????
性騷擾防治法真的不用改一下?
明確指名肢體碰觸就是性騷擾不就好了?
還管你什麼心理感受
反正現在疫情這麼嚴峻
剛好大家見面就相敬如賓
不就不會有性騷擾的問題了?
我看以後錄節目前
都要請來賓簽切結書
不可以告其他來賓跟主持人性騷擾
你要告就用刑法224條(強制猥褻罪)來處理
不然碰到這麼容易高潮的
每天看她高潮就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