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翁跟雞不互告

作者: ntlutw (Louis888)   2021-02-05 17:48:46
有些人的邏輯很好笑,指控別人性騷擾,拿不出證據又不提告,還要對方拿證據並提告?
所以指控方躺著就好?
所以台灣變成有罪推論,被指控者必須自證清白嗎?
翁告誹謗有屁用?就算告贏了,對方還是一句只是苦無證據,不代表他沒性騷啊?
而指控方告了,不才能澄清有沒性騷?
只要告證據力較低的民事,要求對現場所有人測謊,要求調所有及對方的監視畫面,如果有
人縮了或不拿出來,法官也自有心證吧?
總比叫吃瓜群眾來公審,更能接近真相吧?
總之讀書很重要,無知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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