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指著B說:你強姦我家母豬
B說:A你提出證據來證明阿,我聲明我沒有強姦你家母豬
圍觀鄉民:B你應該要提出證據來自清阿,你不自清就是身上有屎,心裡有鬼,做賊心虛,你就是有強姦母豬!
B說:我沒有強姦母豬,歡迎A來告我
A與鄉民:你看你不敢提證據也不敢告我,你做賊心虛身上有屎,你就是有強姦母豬@#$&*^%
題外話,上一個還沒有明確證據前,就被社會公審到幾乎身敗名裂的人,他叫強尼戴普。
那時在審理前強哥就已經被社會輿論洗了一千遍一萬遍,結果在法院開庭審理出來結果後,強哥反而是被家暴的那一個,可憐哪
不是說翁立友就一定是像強尼戴普那樣無辜
也不是說雞排妹就是像安柏赫德一樣
重點是在還沒看到指控方提出人證物證事證,或是上法庭訴訟宣判前,社會輿論就已經判了翁立友死刑,這根本不合理也不合邏輯吧?
反正以後這種爭議都是法院未審社會先判,那法院乾脆也不用開了,改成線上投票判刑還比較符合台灣人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