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雞排妹不告翁立友!律師發函「只是想要一個

作者: pokiman (勃起男)   2021-02-05 20:31:09
任何人都不應該為了「舉證困難的理由而選擇忍氣吞聲或隱忍。
所以無證無據情況下,雞排妹說什麼都是對的???
既然無法證明就要人道歉,是不是代表隨便一個在捷運、公車
擦身而過的女生都能隨便誣告任何人性騷擾而不必提出任何證據
就能隨意毀人清白,如果有證據好啊我們響應翁立友退出演藝圈
問題是毫無證據自由心證就要人道歉,不就是硬要對方扛下
對我有性騷擾不管有沒有你先道歉扛下來就對了,事實上我敢保證
律師100%無法還原事實因為他也不知道雞排妹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沒證據又不上法庭讓法律處理,這就是私刑,去告啦告下去影片就
生出來了,餐廳會館那家沒錄影,不過我敢說你不敢,不然你早就告了
※ 引述《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之銘言:
:
: 2.所謂性騷擾,只要有單方面的不舒服,即可成立,任何人都不應該為了「舉證困

: 」的理由而選擇忍氣吞聲或隱忍。在本次事件中,鄭小姐獨立的、主觀的性別寧靜遭到

: 壞,這就是毫無疑問「性騷擾」,沒有任何人具有評價對錯的資格,更沒有任何人有權

: 對被害人下指導棋。
:
作者: coollfd (Qoo..)   2020-02-05 20:31:00
你有民進黨黨證嗎? https://i.imgur.com/tshMh6i.jpg
作者: lunawalker (lunawalker)   2021-02-05 20:32:00
你可以站在雞排那一方,但你不能直接定罪翁就是兇手
作者: GEoilo (我不想~~)   2021-02-05 20:35:00
走在路上莫名被罵髒話你會告? 若你剛好在錄影你會告? 都己
作者: hugo0015227 (小黑)   2021-02-05 21:10:00
所以我就可以隨便對一個人說他罵我髒話喔 勿忘謝依涵跟小模案阿 沒證據未審先判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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