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1-02-06 01:57:51稍微法普一下好了
G排妹說的襲胸三秒法院會判無罪,所以性騷擾案件報案會很慘
是很嚴重的誤導,所以這件當年被罵爆的案子居然是婦團出來澄清
想想也是滿神奇的啦
早年我國還沒有性騷擾防治法,所以在一些沒有強制行為而不能使用強制猥褻罪的情況
確實會有法律不能覆蓋各種案件的情況,這也是為何後來會有性騷擾防治法
我剛好聽過襲胸三秒無罪案的承審法官在事後說過這件事
這件案子發生在一個服裝特賣會,現場很多婦女在搶購
非常的擁擠且混亂
嫌犯趁機伸手在人群中摸了某女,某女完全沒有發現
事後是旁邊的人看見後告知某女,剛好有監視器畫面才會成案的
當時還沒有性騷擾防治法,所以檢察官是以強制猥褻罪起訴的
但是因為犯罪當下某女根本就沒有察覺,自然也就不會有強制行為致不能反抗的情形
事實上判決時法官也有明確的說這件事
因為法規不完備所以無法可用,如果性騷擾防治法通過就能依該法處理
但是這件案子犯罪時確實無法可管
當然當時的媒體跟社會輿論是不會管這個時空背景還有法官的意見的
當下充滿了襲胸三秒無罪的言論,實際上跟時間根本無關
時過境遷,性騷擾防治法已經立法多年
現在這類案件依然不會構成強制猥褻罪,但是卻有性騷擾防治法可以用
仍然用襲胸三秒進法院會判無罪這種錯誤的言論
如果導致真的受到騷擾的人因此放棄讓法律來護自己那就不好了
作者:
ntlutw (Louis888)
2021-02-06 01:59:00高職生管你那麽多
作者:
Pixma258 (鄉民們!別爭了!!)
2021-02-06 01:59:00推,事實就是如此,某人法學知識不updated一下再在亂說
作者:
ntlutw (Louis888)
2021-02-06 02:00:00搞網軍的只聽謠言不意外
作者:
sammy0321 (sammy0321)
2021-02-06 02:00:00賺聲量意圖越來越明顯
作者: liuyc888 (志) 2021-02-06 02:01:00
襲胸三秒無罪 法官伸張男權 很好啊
作者:
ntlutw (Louis888)
2021-02-06 02:02:00網軍果然出動了,拿謠言作文章真棒
作者: liuyc888 (志) 2021-02-06 02:02:00
不是連市長都罵過恐龍法官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1-02-06 02:03:00推
作者:
ntlutw (Louis888)
2021-02-06 02:04:00是那個肥市長嗎?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1-02-06 02:04:00當年全國都說恐龍法官啊,特別是這件案子剛好是在性騷擾防治法通過前不久判的,很多人都誤以為是法官不用性騷擾判
作者:
Wand (這是暱稱)
2021-02-06 02:04:00失智列車開起來,一堆網紅跟著起鬨呢!
作者:
kaodio (WOLRD)
2021-02-06 02:06:00法律人應該想為什麼這種事變成輿論戰比較有效
作者: aa01081008tw 2021-02-06 02:09:00
就是找一堆理由不告啊...只是理由有破綻而已XD
作者:
Doub1eK (萬事都ok)
2021-02-06 02:09:00人家4女森耶
作者: liuyc888 (志) 2021-02-06 02:09:00
法律好棒法條都有寫 然後?
作者:
ringfan (蔣蔣)
2021-02-06 02:09:00推
某鄭就沒要跟你講法阿 她連證據都提不出來就亂指控了
作者: liuyc888 (志) 2021-02-06 02:10:00
法律也說殺人死刑啊
作者: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2021-02-06 02:10:00這些人都有法學知識,只是衡量過後與論戰最有利
作者:
tkc7 (至情至性)
2021-02-06 02:11:00搞不懂他做那麼多 為什麼不去告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21-02-06 02:11:00
人家律師都說不講法 你翁乖乖認錯道歉就好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21-02-06 02:11:00滿嘴都是權益,心裡全是生意
作者:
sammy0321 (sammy0321)
2021-02-06 02:12:00法律沒說殺人唯一死刑 請勿誤導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21-02-06 02:12:00她就是要用輿論霸凌翁,施壓翁道歉她就贏了
作者: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2021-02-06 02:13:00不然一個不會當檳榔伯,一個不會跑去攻城叫陣
作者:
sanpf (sanpf)
2021-02-06 02:14:00誰跟你法普,大家只想法Q啦
作者:
kuromu (kuromu)
2021-02-06 02:15:00...
作者:
sammy0321 (sammy0321)
2021-02-06 02:17:00會支持雞排不走法律而走公審的人 希望你們了解 台灣目前還是法治國家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1-02-06 02:19:00那位888,你如果先放下翁一定有做的這個想法,你覺得走法律有什麼問題嗎?你先預設了翁有做這樣不公平吧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2-06 02:19:00女權阿,我曾經被騷擾過,雞排妹一定也被騷擾反正女森就比較不講邏輯唄瘋狂投射自己的傷痛在G排妹身上,想要共同討伐翁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2-06 02:20:00阿如果上錯車,不就阿翰事件再翻版。ptt也是經歷過,阿翰→林姓作家的洗禮濫情的比例會逐漸下降,而且雞排妹的敘述聽起來真的還好
作者: FenderJBass (62年次) 2021-02-06 02:27:00
推查證
作者: dino51 (R) 2021-02-06 02:28:00
謝分享
作者:
wmtsung (Tsung)
2021-02-06 02:30:00恐龍法官就問蔡那時要開始司法改革啊
作者: hoger (.........) 2021-02-06 02:40:00
推 謝分享~~~
作者:
ll6a (老成a~)
2021-02-06 02:40:00其實是十秒,但行為時性騷擾防治法未生效當然不能適用,無強制手段也不符合強制猥褻
作者: st86188go (Azusaho) 2021-02-06 02:42:00
!!
作者: BreezeMaple (BREEZE) 2021-02-06 02:48:00
法律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不想走法律也是選擇自由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1-02-06 03:19:00正解啦 去補習好嗎
作者:
chou3321 (半糖烏龍綠茶)
2021-02-06 03:52:00不想走法律 不然想走什麼 網路公審嗎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1-02-06 04:23:00
最有腦的女星 你們敢質疑?
作者:
ohfly (Traveling)
2021-02-06 06:04:00雞排妹以前連服貿時被記者問都答非所問 以為很會結果不會所以雞排妹有沒有腦 ˋ從這點可以知道雞排妹跟風最會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21-02-06 06:08:00G就沒有要講法,真在意法早就告下去了如果告下去不起訴再來哭法規有缺陷我想大部分人會支持
作者:
piece1 (...)
2021-02-06 06:12:00就說要讀書..不要以為露奶談姓當名嘴就變高知識分子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1-02-06 06:38:00
通常女星在節目上談性聊房事 都是那種過了4~50歲的中年女人 以前什麼大嬸團 小S 都是範例
結論:襲胸100秒,沒證據就閉嘴自認倒楣,有證據再說
法治國家遇到爭議不走法律 難道走民粹?我還以為只有未開發國家會用私刑呢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21-02-06 07:08:00原來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