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很多人都無法理解世界上本來就沒有公平正義這種事
以雞排妹事件來說,我相信雞排妹當下一定感覺自己被性騷擾,
不然花這麼多時間、精力是要幹嘛,
以她在媒體上表現的智力程度,我不相信她在下很大的棋
所以她一定是感覺自己被性騷擾
問題是性騷擾具有法律上的意義,除了主觀以外,還需要有客觀的事實
客觀的事實就是需要有證據,不管是人證物證,又或是當事者的口供
你當下沒發作,事後沒證據就只能閉嘴啊!
但是還是會有一堆人在那邊說,難道雞排妹就不能發聲嗎,
被性騷擾,即使很難舉證,難道不能把自己的感覺說出來嗎
答案就是不行啊!你想講什麼就講什麼嗎?
今天就算有人被強姦,只要被強姦者沒證據,
當下又沒報案,隔了幾年之後,你就是不能指控別人強姦啦!
你不懂得保存證據,當下又不反擊,就活該被姦被性騷擾,
就是這樣,至少在台灣目前是如此
不爽移民去歐美,在那邊你可以盡情地metoo,玩社會性死亡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