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翁昨天沒拿出影片是對的
拿出來另一邊一定會説 不是這一段啦 角度不對啦 一大堆拉拉拉
然後...結論還是你有偷摸
現在沒拿出來對方反而不知道翁手裡有甚麼證據 不敢告上法院 怕因此吃上誣
告罪
等於是翁的保命底牌
這樣也正解釋了為什麼昨天翁記者會完 雞排晚上就透過律師發聲明
説不提告 只要道歉
以當時是公開場合來說 提告進入司法程序一定會有更多證據跟證人浮現
不想自己提告嫌麻煩 那也能去報警 讓警察單位處理
交代明確人、事、時、地、物等事實,由司法機關介入調查,
警察機關可行文至相關單位 調閱資料,要取得事證沒想像中困難。
當天是公開場合 在場的人應該不少 人證那麼多的情況下要串供應該不太容易
這樣就能還被害者清白 不管哪方是真正被害者
當然我的推論也可能是錯的
只是如果遲遲不提告我越來越感覺我的判斷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