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中醫拒養40年前生下的重殘兒

作者: sian079 (himia)   2021-02-06 13: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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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女中醫身價6000萬卻拒養重殘兒 嗆聲「只要100元也不養你」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女中醫和丈夫結婚後生下重殘兒,她在兒子2歲時選擇離婚,把兒子交給丈夫撫養,兒子大了,丈夫死了,殘兒無能力自理被社會局緊急安置到安養中心,扣掉補助後每月欠養護中心近萬元,社會局幫他打官司找老媽要錢,有6千多萬身家的女中醫竟嗆:「就算只要100元也不要養他!」被法官打臉判她要付這筆費用。
判決指出,女中醫和丈夫40年前結婚,婚後生下重度智能不足的兒子,兒子2歲那年,女中醫選擇離開,把獨子交給許男獨自撫養。
丈夫含辛茹苦養大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的兒子,自己也年邁,2019年2月,老父病世,45歲的兒子因無自理能力,被社會局緊急安置到養護中心,但養護中心每月費用2萬5千元,重殘的他每月只有1萬5千元的身心障礙補助款,扣掉這筆款項後,還欠養護中心近萬元。
社會局找到同樣年事已高的女中醫,希望她能幫兒子付這筆費用,但女中醫拒絕,還嗆聲自己跟兒子已分開43年,一個月貸款要繳20幾萬,她不要養兒子,「就算只要100元也不要養!」
社會局無奈幫重殘兒打官司,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女中醫辯稱自己年事已高,只想平靜的過剩下的日子就好,但法官查出,女中醫雖已屆達退休年齡,但現在仍然執業幫人看病,名下還有6300多萬元財產,且兒子是重度智能障礙
,加上母子分隔43年,更不可能對女中醫有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因此判女中醫要負扶養兒子的義務,判她要付這筆近萬元的費用,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33310
6.備註:
說實在的,我覺得就40年前的環境來說,女方會自動提離婚,通常跟家庭因素有很大的關係,尤其這個媽媽自己高經濟收入,卻生下重度智能障礙的孩子,很可能就會被婆家酸言酸語的。
自己高收入根本不需靠男方家庭,為什麼要看男方家庭眼色過活?
至於社會局的做法是沒有錯啦,只是理論上要找個在補助金額內的安置機構才是比較合理的。
所以安樂死法案究竟什麼時後才要開始一讀呢?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21-02-06 13:27:00
哪家?這種人品還敢執業啊?
作者: ffreakk   2021-02-06 13:27:00
這不是安樂死是殺人
作者: joliha (一輪明月)   2021-02-06 13:27:00
聰明人都不生的 生了想不養都不行
作者: sdg235 (魯宅)   2021-02-06 13:27:00
這叫遺棄好嗎?有夠不負責的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21-02-06 13:27:00
應該唯一死刑 財產充公
作者: goodid520 (輔導科長:花姐)   2021-02-06 13:27:00
我覺得 女中醫如果沒其他小孩 所有財產都要給這兒子
作者: junibookye (兵車行)   2021-02-06 13:28:00
房子帶得走嗎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21-02-06 13:28:00
40前年離婚中間都跟小孩沒瓜葛 一遇到有關小孩的事就是錢
作者: curlymonkey (curlymonkey)   2021-02-06 13:29:00
6300存款 真的好野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21-02-06 13:29:00
安樂死法案就算過了 也不能違背本人意願 對植物人來說
作者: dakulake (打靠賴)   2021-02-06 13:29:00
40年前,國民黨黨產肥滋滋,現在捐出來洗白形象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21-02-06 13:29:00
再怎樣也是你生的,要不然就不要生他。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21-02-06 13:29:00
這判決真的很奇怪
作者: junibookye (兵車行)   2021-02-06 13:29:00
40年前中醫很好賺 每月2萬付不起嗎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21-02-06 13:30:00
最多就是不道德而已 需要撫養的理由是?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21-02-06 13:30:00
如果沒生前預立也是沒用 計本案來看 重度智障能不能簽也是問題 就算簽了 也有法律上效力問題
作者: REMEMBERYAU (blusense)   2021-02-06 13:30:00
當然也爽過,現在該負點責任吧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21-02-06 13:31:00
這如果要負責 一堆不幸生下殘疾的父母的人生就毀了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21-02-06 13:31:00
小孩沒有選擇不被生出來的權利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21-02-06 13:31:00
胎檢時沒法檢查出來嗎
作者: t20031210   2021-02-06 13:32:00
這備註才奇怪吧?完全腦補欸,還是妳認識當事人?
作者: carto (卡特格拉佛)   2021-02-06 13:33:00
政府社福給的還不夠給安養院,政府也要檢討吧,如果親媽是
作者: jessicali (dr house真的太好看)   2021-02-06 13:33:00
不養自己生下的重殘小孩,遺棄罪了
作者: jessicali (dr house真的太好看)   2021-02-06 13:34:00
直系血親本來就有互相扶養義務,誰叫你生的
作者: koeiiso (dino)   2021-02-06 13:34:00
這跟安樂死有什麼關係?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21-02-06 13:37:00
好狠心的母親,自己的親骨肉欸,又不是沒錢QQ
作者: holybless (D.)   2021-02-06 13:37:00
男方也坦了43年 真的無法想像他們之間的仇恨有多深
作者: goodid520 (輔導科長:花姐)   2021-02-06 13:38:00
兒子都成年了 社福機構為什麼不能幫忙???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21-02-06 13:39:00
40年前搞不好是婆家叫她生的XD
作者: koeiiso (dino)   2021-02-06 13:40:00
且按國外那種制度費用也絕不是這個案例負擔得起,說穿安樂死這種制度也不是窮困疾病人負擔得起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21-02-06 13:42:00
說不用撫養的連民法基本概念都沒有
作者: dinotea (﹃﹄【綠茶】﹃﹄)   2021-02-06 13:42:00
說不定是被逼婚逼生的?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21-02-06 13:44:00
仗義每多屠狗輩,無情多是讀書人,自己的親骨肉欸...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21-02-06 13:45:00
搞不好也是被逼離婚的? 新聞只有不利女方敘述
作者: c780412 (煌)   2021-02-06 13:47:00
結論 你各位沒事不要生
作者: alex00089   2021-02-06 13:47:00
離婚也算?
作者: reil (REIL)   2021-02-06 13:49:00
自己生的逃不掉,將來還要分遺產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21-02-06 13:49:00
你各位產檢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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