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要起訴難、要告成更難,
但是毀謗應該沒那麼難。
一個一生形象超好的藝人,被講成這樣,還不告毀謗...我是覺得哪邊有鬼啦。
有頭有臉的政治人物,敢公開直講講馬英九貪污,我是覺得九哥應該會告到你脫褲。
翁形象超好、反殺簡單,卻不捍衛自己的名聲...嗯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0-02-06 14:01:00這個要告毀謗根本不會成立
作者:
Bastain (滿洲國專家^^)
2021-02-06 14:02:00可是告毀謗會成立嗎? 另外雞排妹就是丟一些含糊的字眼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21-02-06 14:02:00兩邊都很難舉證 就變成各說各話的局面
作者: jimmy155590 (請你吃把噗) 2021-02-06 14:02:00
好了啦雞粉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21-02-06 14:03:00誹謗
作者: kasim15 2021-02-06 14:04:00
*應該 一個肯定一個用應該 你不覺得有問題??
作者: dawn855532 2021-02-06 14:05:00
少裝了啦 誹謗最好會成立 G8死咬是他主觀認為有要怎麼判定是故意誣告?
作者:
s175 (ㄏㄏ)
2021-02-06 14:06:00G8的側重點都是改歌詞那部分啊,這樣就變成性騷擾,怎麼搞
作者:
wolfkao (青狼)
2021-02-06 14:08:00把指控性騷擾跟貪汙放一起 你認真的? "感覺"有貪汙?
誹謗不成立,民事民譽毀損賠償弄一弄定案也得三四年有些人執著在刑法,社維法上,卻忘了最惱人的是走民事
作者: AngelNo13 (十三號天使) 2021-02-06 14:17:00
告誹謗要證明雞排是在說謊 其實也很難 不會比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