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最近也透過事實審核中心以防不當國家的滲透及假消息傳播。此外,台灣長期的語言歧視像台閩話的雞掰(物化女性器官)、幹X娘(物化女性)、衝X小(用體液恐嚇女性)、借詞阿薩不魯(講女生不檢點宛如風俗女子)、囂張(物化女性性器官)應該都成為禁詞,其他語言亦同,說出口及講髒話者,有影音舉證直接開罰1000新臺幣,達五次直接強迫參加性別平等講習(像道安講座一樣)。
而新聞媒體及綜藝節目者,開黃腔、性騷擾及涉嫌歧視者像尼哥、左膠、五毛、1450和4%,令他人不悅者,加重開罰最高封帳處分,沒辦法嘛政治要正確,都應該正確,只好限縮自由,平等和自由是無法兼顧的,而要平等不歧視,就應該從根本語言及社會做起。
各位版眾能接受這樣的立法嗎?我覺得中華民國台灣是個民主平等(不要自由)國家,似乎比較符合各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