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770116 (東方的神秘力量)》之銘言:
: 很多律師都解釋得很清楚了,以目前的證據
: 不論是雞排妹要提告性騷擾
: 還是翁立友要提告妨礙名譽
: 雙方都很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不起訴
: 變成檢察官認證
: 可是現在PTT都在偏袒翁立友,要求雞排妹提告
: 否則沒有證據就是汙衊
: 如果反問翁立友為什麼不提告
: 有再說妨礙名譽蒐證很困難
: 奇怪,那為什麼就不體諒雞排妹的性騷擾蒐證也很困難
: 反正翁立友現在在法律上就不可能會有罪了
: 為什麼還要落井下石雞排妹?
1。雞排妹沒說謊,翁立友說謊
翁的手真的刷~~~
2。雞排妹說謊,翁立友沒說謊
翁的手根本沒刷
你現在卡在這兩難中間嗎?
這不像八卦板水準啊
3。雞排妹沒說謊,翁立友也沒說謊
這種才厲害,所謂無巧不成書
不然以一個會偷吃豆腐的人而言
你覺得出道幾十年,只有這次忍不住?
所以雞排妹真的天生麗質是翁的菜?
那快點先找影片,去看翁的下體,像我也是有喜歡的人,但我會硬 :P
下面不硬但是手又要吃豆腐,你以為我年紀多大?
要有極端狀況發生,那就符合無巧不成書這句成語
比如,雞排妹心情已經極度不爽了,會放大她的感受
改歌詞都變成侵犯,那會不會一陣風吹過也以為有人在摸?
會不會台上不乾淨,其實是一隻老鼠刷過去?
很扯?太多假設性問題?那為什麼你的感官就是最準的?
像我,有時會突然流血,手都摸到了才發現不知何時撞傷
奇怪是沒長神經嗎?血都溼了一片
因此我完全相信,兩個人都沒說謊,單純就是一場誤會,這種狀況是存在的
不過延續我上一篇的講法,這就是雞排妹的經紀人有問題:
1。不會拒絕不適合的工作
2。工作中藝人受到騷擾,不會保護藝人
我不是指雞排妹被刷屁股這事,而是指唱歌改歌詞這些
這都從很前面就發生了
如果經紀人同意這些只是綜藝梗,那雞排妹在發作什麼?
如果雞排妹不同意是綜藝梗,要發作,那經紀人怎麼遲頓這麼久都沒保護藝人?
總之他們就不是一條心,已經不適合再搭擋合作了
讓藝人說出'在那種場合不適合發作,只好隱忍',經紀人就已經失職了
當然是藝人保持美美的形象,經紀人跳出來當壞人啊
到最後,認為不妥,說"我只是要個道歉",這種事就算不依婦團的 SOP
也應該依演藝圈的 SOP,是經紀人出面而不是雞排妹出面吧!
白手套白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