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看特權結構吧!
像舉證困難到處都是
很少會有告人或被告的會主張自己舉證輕鬆
比如口頭約定也是契約 但就舉證困難
A舉證困難 B也舉證困難 怎麼辦?
還是要舉證啊 不然怎麼辦? 所以要你錄音 簽約阿
或你可以去協調阿,論證誰應負較大的舉證責任(像醫療糾紛),
但還是要舉證阿!
近日的女權自助餐很白的就是要特權!直接就是我例外!
民主自由人權奮鬥了數百年
這些特權份子就出來摟~~~
有些事,我可以,你不行
確實,但哪些事呢?
如果要創造一個社會規範
就沒有一丁點公道、保護雙方基本人權的思想嗎?
讓一般老百姓有所適從
而非 不給我宰制霸權 讓我可以任意地、毫無約束地 跟神一般地定人生死
就不是公平?
以前的特權階級就是這樣阿 居於法律之上
民族主義發展到偏激 中國人不打中國人 歪國人不打歪國人
就算一個殺人放火的中國人 正在欺壓一個善良無辜的歪國人
你就是要幫中國人 殺歪國人 頂多回家再去幹那個殺人放火的中國人
女權自助餐74團是不是這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