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我一直在思考性騷擾的指控要怎麼樣才能讓冤罪率降到最低
又能相當程度的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一個難以舉證
就卡死了很多東西
不但告訴人難以舉證
被告人也難以自清
突然我想到了測謊機
當然,我知道測謊結果只能做為參考
但畢竟還是有一定依據的參考
相對於性騷擾目前只要憑主觀意識就可以指證
且還沒有甚麼時間限制
剛剛看版上文章有二十年前的跳出來喊說被性騷
應該有意義多了
且法庭實務上也有採信測謊機的案件
那麼是否可以這樣
抓雙方去測謊
誰測不過,誰被法辦
這樣有沒有搞頭?
如果人家想要誣賴人,也要有自己測不過會出事的心理建設
能騙過測謊機的
畢竟還是在少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