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李文正
3.完整新聞標題:潘懷宗貪汙認罪 法院再次裁定200萬元交保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助理費300萬,士林地院1月27日裁定200萬元交
保。高等法院以潘確有勾串、滅證之虞,撤銷原裁定,士林地院8日上午二度召開羈押庭
,裁定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另外增加不得與其他關係人接觸的限制
。
士林地院二度召開羈押庭,潘懷宗當庭認罪,除了坦承偵查中偽造文書罪外,對於貪汙罪
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部分,潘也坦承犯罪,法院因而裁定交保,與上次交保金額相同
,仍為200萬元。
士林地檢署調查,潘在2008年到2020年間,利用辦公室主任陳玉臺的胞姊、姪兒以及鐘錶
行員工充作人頭,將議會補助的助理費挪作私用,第一時間潘否認犯罪,並稱因信任陳玉
臺,只要是陳提供的名單,他都會任用,直到陳玉臺應訊時全盤托出,潘才承認部分犯罪
,坦承沒有雇用檢方約談的3名助理,將錢拿去支付紅白帖、辦公室費用,會負起「應有
的責任」,否認涉犯貪汙罪,檢方批評潘「認罪認得不乾不脆」。
對於士院二度裁定潘懷宗200萬元交保,士林地檢署表示,將研析卷證討論後再決定是否
提出抗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2bm59v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