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眾黨遭爆「寄生國會」林鶴明砲轟:民進

作者: eierom (非)   2021-02-08 21:19:28
※ 引述 《uhbygv45》 之銘言:
: 法規名稱: 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
: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0 月 07 日
: 法規類別: 立法
: 第 1 條 本辦法依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 第 2 條 依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三條組成之政黨黨團或政團,得以借用方式申請在本院設
: 置政黨黨團辦公室。
: 第 3 條 政黨黨團辦公室之設置,由各該政黨經立法院黨團負責人以書面向總務處正式申
: 請,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
: 第 4 條 政黨黨團辦公室面積之大小,依各該政黨在本院之委員席次多寡、基本作業需要
: 及本院現有房舍可能提供之狀況協調辦理。
: 第 8 條 政黨黨團辦公室借用時限以每屆委員之任期為限。每一黨(政)團委員席次未達
: 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三條之組成席次時,其黨團辦公室立即由本院收回。
https://i.imgur.com/7Q4a6fw.png
我完全不懂原OP是否理解有問題,第一條說的
黨團指的不是你該黨,而是指你該黨的立委席
次 如果你有達標三人就可以成一黨團也就可以
依照你的席次分配對應的辦公處給你使用,而
且並不是給你處理自己黨務用,是開立法院處
理相關事宜用,民眾黨一共五個席次 你進去20
人辦自己的黨務這樣沒問題?
作者: LabaEllis (我不中肯 只是G8了點)   2021-02-08 21:21:00
在本版是沒問題的 你還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yftsai (aa)   2021-02-08 21:22:00
第一條是說借用人市政黨黨團,但使用人看第三條是政黨啊
作者: vow70 (許願)   2021-02-08 21:23:00
你怎麼知道進去的不是為了協調處理立法院相關事宜
作者: thaloyo (好累)   2021-02-08 21:23:00
八卦板內ok 全台也只剩這裡ok
作者: uhbygv45 (艾斯克特)   2021-02-08 21:24:00
你拿黨團成立的法條來扯辦公室 我也是蠻佩服的
作者: oxoxx (oxoxx)   2021-02-08 21:24:00
想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沒證件也能自由出入
作者: puritylife (purity)   2021-02-08 21:25:00
.... 你不要只看一條阿 完全搞錯了阿你
作者: thirdlittle (小三)   2021-02-08 21:25:00
依護航仔的見解,是整個黨部搬進去都可以XDD
作者: liuyc888 (志)   2021-02-08 21:26:00
輿情中心在洗白而已
作者: loserloser (魯)   2021-02-08 21:26:00
說沒問題就是沒問題 有問題就法辦 謝謝指教
作者: ghostl40809 (gracias)   2021-02-08 21:26:00
作者: liuyc888 (志)   2021-02-08 21:28:00
行之多年的東西 八卦幹嘛在禁止回文
作者: startiger (??)   2021-02-08 21:28:00
上樑不正,寄生練董?https://imgur.com/PqKtWBz
作者: livi362 (狼)   2021-02-08 21:29:00
糖果看不懂自己po的第三條啦,別太介意
作者: lymyuming (假象)   2021-02-08 21:31:00
其實法條寫的不夠清楚明白啦,一下政黨,一下黨團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21-02-08 21:33:00
又不是第一次了,上次不是在臺北市府舉辦組黨記者會嗎?
作者: stvc (stvc)   2021-02-08 21:34:00
業主說話了,要資助打柯
作者: eierom (非)   2021-02-08 21:35:00
第三條寫的很清楚啊: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裡面提到的是立委之間的協調聯繫,當然你可以帶助理但20個人也太多了吧,五個立委帶20個助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21-02-08 21:39:00
跟網軍頭子認真了
作者: lymyuming (假象)   2021-02-08 21:51:00
我就好奇了,帶5個助理可以,20個不可以,那15個可不可以?
作者: teddyspice (習慣性失眠)   2021-02-08 21:53:00
謝謝,在這個版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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