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跟加害人和解了
另外有人說和解就輕判?
是當事人已經同意"和解" 這是當事人受侵害她願意你旁人喊燒?
其次如果和解不能減輕輕判
那加害人不必和解就給法院判就好了
反正承認不承認和解不和解都不會影響判決...
另外不同家的新聞內容不同 另外一篇新聞內容比較合理
因為女兒上庭就崩潰所以才委由母親為告訴代理人
所以
女兒開庭崩潰 yes
母親 代為和解 yes
但是
母親不顧女兒崩潰同意 和解??
至於公審的?
上網公審這五個人會賠償認錯???
還是這女的一直崩潰???
更不用說要這女的公開記者會 再跑去找這五個男的 面對面 對質
如果按照
鄭女的說法/做法
這個案子真的不要上法院
因為這幾乎等於密室性侵 外加證人都是加害者
所以鄭女要幫這女的上網、開記者會公審再帶這女的去找那五個男的面對面對質???
這樣會比 上法院 由母親當告代 拿到賠償認錯要好?
※ 引述《u35k6 (漫畫)》之銘言:
: ※ 引述《HonusWagner (飛翔荷蘭人)》之銘言
: : 劣!5富家子約出高中女神集體性侵「像buffet」 卻賠錢了事免坐牢
: : 蘋果日報 李奕緯 台北報導
: : 法官最後審酌,4男沒有前科、素行良好,僅因年輕識淺,一時失慮觸法,犯後已深表
: 悔意,清付賠償達成和解,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
: 鄧男2年徒刑、緩刑5年
: 劉男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
: 楊男1年徒刑、緩刑4年
: 施男1年8月徒刑、緩刑3年
: 至於鄭男在包廂內沒動手,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3月並得易
: 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 全部緩刑,沒動手易科罰金
: 集體性侵判這樣 也難怪性騷擾要訴諸網路公審了啊
: 真是有夠噁心
: 是說罰則就這樣 綠委也不想修
: 然後出事了綠師說很難罰 支持網路公審
: 那怎不乾脆推網路公審完直接判刑
: 國民法官變全民法官 把民粹主義發揮到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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