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發文「為小肉豆吸妹妹尿尿處」遭

作者: AGIknight (我攻速很高喔!)   2021-02-09 15:45:47
為了這種事告人真的不是很聰明
告人妨礙名譽是要自訴
但被告的人只要網路報案你兒童色情
那是公訴,警察跟檢查官自動接手偵辦
打回去還不用自己的手,連警局都不用去
而且之後可能是刑事警察局偵九接手
這群人是整天沒事做的屁人
你在網路上講什麼都給你凹成有罪
之前有人檢舉我推文九個字恐嚇大眾
這群鳥人給我判不符結果轉成煽動他人犯罪丟地檢署
就是要給你死
反而原po告人妨礙名譽很大可能不成立
而且告人的時候自己拿出文章承認是自己寫的
那撇不掉了,連IP都不用查
我是沒有那麼閒在那邊報案
我是覺得原po最好趕快去跪請你告的人原諒你
順便檢視一下自己的品德
不然吼…兒少法會判幾年我也沒有查過
為了這種事告來告去檢舉啥小的你們不覺得悲哀嗎
不是來八卦版看廢文玩的嗎
真的需要把風氣搞成這樣嗎
作者: badbadook ( 嗨浪)   2021-02-09 15:46:00
好屌
作者: kairiyu (E N O U G H is enough)   2021-02-09 15:46:00
被告的兩位反告他就好 正解
作者: jac19860114 (天才跟白痴只有一線之隔)   2021-02-09 15:47:00
兒童色情檢舉起來
作者: lovelorn0204 (OGC)   2021-02-09 15:48:00
請勿煽動他人道歉下跪
作者: HsiangMing (鄉民)   2021-02-09 15:50:00
那種內容的廢文?滾吧
作者: l11111111 (一一)   2021-02-09 15:57:00
真的 文章寫那麼噁心多半會變成可受公評之事直接無罪
作者: mirlll (yun)   2021-02-09 16:02:00
浪費社會司法資源。司法不來個警示判刑殺雞儆猴、以後大家都這樣亂告。這樣亂告也是浪費大眾的納稅錢。
作者: bilibala   2021-02-09 16:33:00
google 那個人的 id 就知道是各板鬧版常客了,你以為他不清楚嗎?他可能有勃起障礙,要這樣做才會得到快感
作者: vykxtoz (雲)   2021-02-09 16:36:00
檢「察」官,再來妨害名譽可以「告訴」不一定要自訴
作者: Minesweeper (lleh)   2021-02-09 16:52:00
看人被報案也很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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