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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帶刀砍人後自首 被砍者自保回砍1刀均被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帶刀砍人後自首 被砍者自保回砍1刀均被起訴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02/10/3437563_1_1.jpg
張姓男子走進餐廳,把短刀丟在桌上,拿長刀指向穿黑衣的周男,對其叫囂。(民眾提供
)
2021/02/10 13:05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41歲張姓男子,帶長、短刀到魚池鄉某餐廳尋仇,短刀
先丟桌上,持長刀朝周姓男後頸部、背部、手臂砍劃多刀,周男為反抗拿起短刀劃傷張男
胸部和手臂,雙方日前都被傷害罪嫌起訴,周男對此大感不滿,指自己手的神經都被砍斷
,砍人者不是殺人什麼才是殺人?
41歲的張姓男子是在去年9月,請朋友載他到魚池鄉某餐廳,帶著長短刀各一把走進餐廳
,見周姓男子和幾名親友在吃飯,先將短刀丟周男面前,隨即持長刀朝周的後頸劃一刀,
餐廳女員工趕緊上前要拉開張男,被張恐嚇「再靠近連你一起殺!」。
周男被砍一刀,拿起桌上的短刀,並開啟刀鞘,張男見狀馬上再持長刀向周男砍了數刀,
砍中其背、手臂,周男也拿短刀朝其砍去,劃傷張的胸口上方和手臂,張男拿著長刀離開
,隨即到派出所自首,張、周兩人都被依傷害罪嫌移送,張男還多了「恐嚇」罪嫌。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日前偵結該案,張男與周男都被依傷害罪嫌起訴,周男對此頗感不滿,
指他的手被砍到神經都斷了,沒辦法正常工作,每日活在恐懼中,張男卻只被以傷害罪名
起訴,但其砍人兇猛,根本是殺人。
南投檢方表示,承辦檢察官是依各種事證來作為判斷,當事人若有意見,可向法院提出主
張,由法官進一步審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37563
6.備註:
科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