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超級低房地產稅率是房價高的主因,在此用簡單的數字解釋:
一般中產階級買房子都是貸款,所以真正的重點不是房屋的價格
而是每個月能負擔的貸款是多少。同樣是每個月房屋貸款和房地產稅總共100元
在台灣是這樣:房貸99元,房地產稅1元;
在美國是這樣:房貸60元,房地產稅40元。儘管都是每個月負擔100元
卻有一個很大的差別,房貸30年後付清了就歸零
台灣人只需要負擔平均1個月1元的地產稅了。美國人付清的房貸,
卻還要付40元的房地產稅,如果房價上漲,房地產稅金也會跟著上漲。
台灣人會覺得就算房貸很沉重,就算把大部分的收入都拿去繳房貸
只要咬牙撐過這30年以後就輕鬆了,所以台灣人願意省吃儉用,放棄生活品質
辛苦的繳房貸,為了就是30年後付清的貸款的苦盡甘來
由於消費者願意付這種代價,房價自然會高。
相較之下,在美國買房子不見得比租房有利
由於房地產稅金高,投資股票的投資報酬率
通常比買房高,所以美國人不會熱衷炒房,房價自然合理
而台灣 房屋持有稅率極低
還不用講到囤房稅,這種狀況之下
投資的人當然會瘋狂的投資房地產,政府藍綠都是建商狗自然也不敢提高這稅率
在房屋持有成本提高之後
民進黨的支持者一堆人說會轉嫁給消費者
轉嫁的部分美國早就有研究過了,轉嫁是會轉嫁
但是不會全部轉嫁
在美國的相關實證研究中
比較近期的是Tsoodle and Turner 在2008年的研究(2008, Tsoodle, Leah J., and Tracy M. Turner, 2008. “Property Taxes and Residential
Rents.” Real EstateEconomics 36 (1), 63–80. p. 77)
增加房屋財稅率0.34%(美國稅基是台灣十倍以上在台灣相當於調3.4%等於現行稅率加2倍)
將帶動租金上漲1.9%。也就是房東將稅負轉嫁到房客身上的效果是存在的
但是只有部份而已。到底有多少的百分比可以轉嫁到房客身上呢?
Carroll J. R. and J. Yinger(1994, “Is the Property Tax a Benefit Tax? The Case of Rental Housing”, National Tax Journal, 1994,
vol. 47, issue 2, 295-316)分成四種狀態分析,認為大多數的負擔都落到房東自己頭上
,在不同狀態下,約75%-90%。也就是房東財產稅增加能移轉給房客的部分
最多25%,最少10%不到。
民進黨支持者還忽略了,因為提高持有成本而釋出的空屋
會互相競爭而降低價格,這與房租上漲的部分是會沖銷的
提高房屋持有稅,囤房稅,空屋稅都是作法
只是政府不敢做整天找藉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