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sars7125889 (城武系列87號)》 之銘言:
:
: 說到這件就真的別怪大家都在說黨證無敵
:
: 大家都知道法官都很愛用所謂的照常理推斷
:
: 而這案子的檢察官也是用他所謂的"常理"來表示要運毒不可能用自己的名字
:
: 那這就怪了
:
: 既然他已經被驗出有毒品的陽性反應,那照常理來說就表示他應該有吸毒
:
: 所以.......他是只能憑空變出毒品還是怎樣?
:
: 難道就沒有別人寄給他吸這選項?
:
: 照常理就該起訴讓法官去判斷了吧
:
: 活該老是被嘴司法改革
:
這個案子主要問題在調查局吧?
我記得當時有人貼出過多個判決案例,調查局
遇到類似案件向來都是放包裹過關,然後讓
嫌疑人收包裹,收完包裹再人贓俱獲,或者收
完包裹後吸毒時再人贓俱獲,人贓俱獲還有
什麼可以抵賴的?
但調查局遇到民進黨大佬就立刻不會辦案了,
先直接把包裹扣下,然後通知柯兒來調查站
說清楚,柯兒來調查站前肯定已經咨詢好律師
把手機等所有證物都銷毀了,跟所有可能的
關係人員完成串供了。
如果調查局不扣包裹,直接放走,然後在柯收
包裹後人贓俱獲,還能判無罪?如果等柯吸完
毒後再抓,那更無法抵賴了。
當然,這就得罪民進黨高層了。